为贯彻落实《共青团中央改革方案》有关精神,推动实施学校团支部“活力提升”工程,根据共青团中央、团省委学校部《关于开展高校共青团“活力团支部”创建遴选活动的通知》精神及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我校组织开展了2017年“活力团支部”创建遴选活动,经支部自主申报、学院初评、校内专家评选等环节,共产生19个校级“活力团支部”,并拟推荐前五名参加2017年湖南省“活力团支部”评选。现将评选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17年11月14日-15日。如有异议,请于11月15日中午三点前将反馈意见反馈至校团委(总理楼60513)办公室,办公室电话:0743-8563619。联系人:张宝娣 电话:15897439927。
2017年吉首大学“活力团支部”评选结果公示如下:
序号 |
学院名称 |
团支部名称 |
1 |
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 |
2016级文化产业管理班团支部 |
2 |
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 |
2015级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班团支部 |
3 |
外国语学院 |
2014级英语师范专业二班团支部 |
4 |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
2015级中文班团支部 |
5 |
医学院 |
2016级医学影像技术班团支部 |
6 |
商学院 |
2015级工商管理一班团支部 |
7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2015级政教班团支部 |
8 |
数学与统计学院 |
2015级统计班团支部 |
9 |
国际教育学院 |
2015级商务英语三班团支部 |
10 |
生物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 |
2016级生物科学师范班团支部 |
11 |
化学化工学院 |
2016级食品质量与安全班团支部 |
12 |
历史与文化学院 |
2016级历史师范班团支部 |
13 |
软件学院 |
2016级软件工程三班团支部 |
14 |
物理与机电工程学院 |
2015级物理师范班团支部 |
15 |
音乐舞蹈学院 |
2015级音乐学二班团支部 |
16 |
民族预科教育学院 |
2017级预科九班团支部 |
17 |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
2016级电气二班团支部 |
18 |
旅游与管理工程学院 |
2016级人力资源管理二班团支部 |
19 |
美术学院 |
2016级环境艺术设计一班团支部 |
共青团吉首大学委员会
2017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