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首大学民族预科教育学院学生会:
你会《关于召开吉首大学民族预科教育学院第十七次学生代表大会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同意你们于2023年11月1日在吉首大学张家界校区多功能报告厅召开吉首大学民族预科教育学院第十七次学生代表大会。同意拟定的会议主要议程,代表构成和产生办法,新一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候选人建议名单。选举工作和选举结果上报请按《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定》执行。
此复。
吉首大学学生会
2023年10月31日
上一条:校学生会〔2023〕23号关于召开吉首大学第二十二次学生代表大会的通知 下一条:校学生会〔2023〕21号关于同意召开吉首大学美术学院第二十一次学生代表大会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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