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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团〔2023〕33 号关于举办吉首大学 2023-2024学年“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班的通知

2023年11月22日 22:41  点击:[]

各学院团委、研究生团委: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落实《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6-2025年)》,更好地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我校广大青年,塑造一批素质高、能力强、肯干事的团学骨干队伍,提高其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工作能力,引导其成长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根据共青团中央、教育部等部门《关于深入实施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的意见》(中青联发〔2020〕5号)、《吉首大学“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实施方案》,经研究,决定举办吉首大学2023-2024学年“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养对象

1.校团委副书记(学生)、校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及学生骨干,共15人;

2.研究生院团委副书记(学生)、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共2人;

3.学院团委副书记(学生)、学生会主席团成员,每各学院2人,共40人;

4.活力团支部团支书代表,共10人;

5.五星级学生社团负责人代表,共12人;

6.新疆或西藏籍少数民族学生骨干代表,共1人。

二、报名条件

1.政治思想上先进。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拥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拥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道德品行上先进。自觉树立和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精神,积极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带头倡导良好社会风气。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和各类文体活动,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具备团结协作精神和较好的群众基础。

3.发挥作用上先进。积极参加团组织的活动,对团组织交给的工作认真负责,积极为团组织工作出谋划策,在团员青年中能起到表率作用。

4.执行纪律上先进。积极向共产党员标准看齐,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决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遵法学法守法用法中作表率。模范遵守团章团纪,认真执行团的决议,自觉履行团员义务,积极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和团的活动。带头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一年之内受过警告以上(含警告)处分者不予报名。

三、培训主要安排

1.开班仪式:2023年11月25日上午9点,思政园1207;

2.第一次红色教育:2023年11月25日下午,湘西州博物馆;

3.其他安排:线下课程20学时、线上课程60学时、实践课程、红色教育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班级建制

校级培养班共招收学员80名,组成一个培养班,由校团委老师担任班主任。成立临时团支部、临时班委会,选举产生团支部书记、班长、纪律委员、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组长等学生干部,负责组织开展政治理论学习、研讨,沟通教师与学生的教与学,平时对学员的学习情况做初步的考核,在班上营造良好的学习风气。

五、纪律要求

1.“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班学员,一旦加入不得中途放弃。

2.培训学习期间学员需着装得体,不得着奇装异服。

3.学员须在课程开课前5分钟到指定地点,每次培训课需要到纪律委员处签到,不得迟到、早退、缺勤、或找人代替。无故缺席超过三次者,予以除名,不予结业,并通报到相关学院。

4.因故无法正常上课的学员,需办理请假手续。请假手续为本人填写请假条,报请班主任老师批准。请病假的学员应提供医院出具的病历或诊断书。请假条需由本人交至纪律委员处存档。

5.培训期间学员应端正学习态度,课堂上不得有交头接耳、私开小会、打瞌睡、接电话、玩手机等行为,一经发现,违纪情况将录入最终的考核评价中。

6.培训期间学员应认真参加小组讨论,提前准备发言提纲,积极踊跃参与讨论;要积极参与班级组织的实践活动,活动中语言行为大方得体,自觉维护自身与组织形象,结束后认真进行总结。

7.培训期间,学员如有违反校纪校规受到警告及以上处分,予以除名,不予结业。

六、考核制度

考核内容包括日常考核、结业考核、社会实践考核、额外加分项四个方面。考核采取加分和扣分制,满分100分,由“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班各班委进行考核,具体考评项目和方法如下:

(一)日常考核(30分)

日常考核共有三项,即出勤考核、仪容仪表考核、学习过程考核,每个项目各占10分。

1.出勤考核(10分)

此项考核由纪律委员负责,包括每次上课和集体活动的考勤登记和评定工作。

出勤,即按时参加理论培训、理论研讨、素质拓展、社会实践等集体活动,无旷缺、迟到、早退、请假记录者,计10分;旷缺一次扣3分,迟到一次扣2分,请假一次扣1分;扣满10分,予以除名。

2.仪容仪表考核(10分)

此项考核由纪律委员负责。培训学习期间着装得体,计10分;着装不得体者每人每次扣1分,次数达10次及10次以上者扣10分,予以除名。

3.学习过程考核(10分)

学员在培训学习过程中,认真做好培训笔记,积极参与课堂发言、学习研讨和心得分享,素质拓展时遵守团队纪律,服从各项安排者,计10分。不服从安排,擅自行动,扰乱教学纪律者,每人每次扣1分,次数达10次及10次以上者扣10分,予以除名。

(二)结业考核(50分)

1.心得体会(10分)

学员需在结业前提交一篇学习心得(不少于2000字),按要求提交心得者,计10分。心得出现错误每处扣1分,达5处或5处以上扣5分。

2.“青马学员说”微宣讲视频录制(20分)

围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讲成就”“讲理论”“讲成长”“讲担当”“讲作为”中选取一个方向进行录制,用青年视角、青年语言,以“小而精”的方式,讲述新时代故事。满分20分,由班主任组织评委酌情打分。

3.结业考试考核(20分)

学员结业考试满分100分,以最终得分的20%计入总分。

(三)社会实践考核(20分)

社会实践考核共有两项,即素质拓展考核、社会实践活动考核,各占10分。

1.素质拓展考核(10分)

此项考核由各组组长负责做好记录,组织委员负责统计整理。各小组在素质拓展中能积极完成各项内容,小组整体计10分。

2.社会实践活动(10分)

此项考核由班长负责整理统计。

学员自主选择参加社会实践活动项目(含暑期社会实践、校外公益服务、挂职锻炼等),累计社会实践不低于2次(或志愿服务时长不低于8小时),需由所在实践单位出具社会实践证明材料(或提供“志愿汇”记载时长相关凭证)。完成2次及以上者(或志愿服务时长8小时以上),计10分;每少1次(或志愿服务时长每少4个小时)扣5分。

(四)额外加分项目(上限10分)

1.根据各小组配合班级完成各项培训任务情况,评选优秀小组2个,组员每人加2分。

2.各组内积极配合班干部、组长完成各项培训任务的学员,经组内推选,团支部、班委会审核,可择优推选2名学员额外加2分。

3.学员在培训期间获得国家级、省级、校级荣誉(含学科竞赛、社会实践、文体活动等)可分别加10、8、5分。

(五)结业及奖励

学员考核成绩未达60分,不予结业;考核成绩达60及60分以上者,准予结业,颁发结业证书;考核成绩达90或及90分以上者,颁发优秀学员证书。校级青马班优秀学员为入党积极分子的,由团校推荐至学院作党的发展对象

七、培训内容

(一)理论学习(线下+线上共80学时)

课程类别

具体内容

时间

线下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

注重调查研究,提升学习工作效率

深入习近平文化思想  担当文化使命

党的二十大报告精神解读

形势与政策报告

舆论引导与高校网络舆情

“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专题辅导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概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党章》

国家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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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红色教育(不少于4次)

培训形式

具体地点

主讲人

现场教学

十八洞村

讲解员

现场教学

校史馆

讲解员

现场教学

吉首烈士公园

讲解员

现场教学

湘西州博物馆

讲解员

现场教学

乾州古城罗荣光故居

讲解员


(三)实践课程

课程类别

培训形式

具体内容

集中实践

素质拓展

素质拓展训练

社会实践

社会实践证明


八、注意事项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培训要求组织好参训学员的推荐、报名工作,于11月23日中午12点之前填写参训学员线上汇总表。

2.各参训学员在培训期间要严格遵守学校和培训所在地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学习,积极交流。考核不能通过的学员不予以结业,同时将相关情况通报学员所在学院。

3.学院培养班可参照执行。

联系人:丁晓岚15080896428、郭锦波19507430571。


附件:

1.吉首大学“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实施方案(讨论稿)

2.吉首大学2023年“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班名额分配表

3.吉首大学“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班学员登记表

4.吉首大学青马学员社会实践活动登记表


共青团吉首大学委员会

                            2023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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