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学生会:
吉首大学第二十二次学生代表大会于 2023年11月15日召开。为做好大会提案工作,方便学生更好的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反映合理利益诉求,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定》《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吉首大学学生会章程》有关规定,提案由本次学代会正式代表在本学院向同学们广泛征集。
为做好提案工作,提高提案工作质量和水平,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现将提案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吉首大学第二十二次学生代表大会正式代表
二、提案范围
学生代表大会的提案,是学生代表在广泛征求学生意见、充分开展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针对学生在教育教学、成长成长、生活服务、权益维护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依照规定程序提请学校处理的意见和建议;是引导学生充分发挥主体作用,提升学生参与学校治理水平和效果的重要途径。提案的范围主要包括以下五类:
1.教育教学方面,具体包括教育管理制度、教师教学、教学基础设施、教学课程安排等方面;
2.成长成才方面,具体包括校园文化建设、学生组织建设、学术能力培养、就业能力培养、创新创业能力培养、学生奖惩等方面;
3.生活服务方面,具体包括住宿、饮食、体育场地和器材、医疗卫生保障等方面;
4.权益维护方面,具体包括校园环境安全与治理、心理健康咨询等方面;
5.其他方面:有关学校和学生发展的其他意见和建议。
下列情况不予立案:
1.同国家现行法律、法规、政策和上级行政规章制度有抵触的问题;
2.不属于学校职权范围内处理的事项;
3.纯属个人或不代表广大同学意愿的具体问题;
4.不符合提案规范要求的问题。
三、提案形式
每份提案应包括案名、案由、建议或措施三部分。内容要明确,针对性要强,语言表达要清楚,建议或措施要具体,无具体建议或措施的,将作为意见和建议处置,不列为大会提案;代表可以个人或者联名方式提出提案;提案须一事一案,一案一表,一案多事的提案属于无效提案,不予立案;提案须按照规定的格式编写(见附件 1)。
四、工作要求
1.提案征集工作由各学院和学生组织负责人具体组织,全体学生代表参与执行。提案人为大会正式代表,应切实履行其代表职责,结合我校学生工作开展情况,深入同学中间,广泛听取同学们的意见和建议,如实反映广大同学们真实想法。各代表应仔细斟酌,详细叙述,多提可行性建议,并且附带具体的实施办法,以利于提案更好的解决与落实。
2.各学院学生会要紧紧抓住提案收集工作这个契机,引导学生积极关注学校建设发展,加强维权意识,培养学生采用合理的方式为学校各方面工作建言献策的优良素质。
3.各学院及学生组织需召开会议,统一部署提案征集工作,学生数1000人及以下的学院一般应提交不少于两份涉及不同类别的提案,学生数1000人以上的学院一般应提交不少于三份涉及不同类别的提案。各学院学生会将征集到的提案整理汇总,并形成纸质版和电子版书面材料(见附件2),纸质版材料经学院团委书记签字盖章后,以学院为单位于11月4日17:00之前递交至校团委60513,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jidatuanwei@163.com。
5.大会提案工作委员会将对所有代表的提案进行统计、审查、立案、整理,移交学生会权益维护部,并向全体代表报告上一次大会立案提案的处理落实情况和本次大会的提案整体情况。
附件:1.吉首大学第二十二次学生代表大会提案表
2.吉首大学第二十二次学生代表大会提案登记表
吉首大学学生会
2023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