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研究生院分团委:
团组织关系接转和团费收缴作为共青团基础性、常规性工作,是共青团组织建设的重要内容。为确保我校2023年下半年共青团基层组织数据准确,推动团费收缴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共青团基层组织数据采集系统信息更新
1.各单位依据实际在籍团员数据更新共青团基层组织数据采集系统,于2023年12月5日前将更新的cyl文件、《共青团基层组织数据变更及原因反馈表》(附件1)发送至校团委邮箱jidatuanwei@163.com。
2.系统中不保留超龄团员(年满28周岁,以身份证日期为准)、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
注意:请各学院负责人提交《共青团基层组织数据变更及原因反馈表》(附件1)等校团委审核完成后再上缴团费,以免出现团费上缴金额出错等问题。
二、团费收缴工作
1.对象与标准。各学院团委按照最新共青团基层组织数据,收缴共青团员2023年7—12月份团费,张家界校区由校区团工委组织收缴,学生团员团费收缴标准为0.2元/月/人,教工团员收缴标准为每月收入数乘以2%后按去尾法取整(即直接去掉小数点后的数值。如:工资收入为5000-5499元者,交纳10元,最高交纳20元)
2.程序。各单位收集收齐团费后,分校区转入指定账户,并短信告知联系人,领取收据;吉首校区各学院于12月8日前填写《吉首大学2023年下半年团费收缴登记表》(附件2),学院团委书记签字并加盖公章交至校团委60513办公室,电子档发送jidatuanwei@163.com;张家界校区各学院交至张家界校区教学科研与学生事务中心,电子档发送至jdzjjzzb@163.com。
3.联系方式。
吉首校区:团费请转至校团委组织部刘钰晗同学账号:6212261915005227085,联系电话:15581012981;
张家界校区:团费请转至张家界校区校团委组织部曹乐欣同学账号:6212261904006259834,联系电话:19967222636;
注意:以上均是中国工商银行,校团委汇总后统一公示并上交学校财务及团省委学校部。
附件:1.《吉首大学共青团基层组织数据变更及原因反馈表》
2.《吉首大学2023年下半年团费收缴登记表》
共青团吉首大学委员
2023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