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各青年志愿者组织:
为进一步推进我校青年志愿服务工作,树立先进典型,发挥榜样引领的作用,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教育和引导广大青年立足新时代,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伟大实践中展现青春作为,激励更多的青年学生参与到志愿服务中来,根据《中国青年志愿者行动评选表彰工作条例》,校团委决定开展吉首大学2023年度优秀志愿服务集体、优秀志愿者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评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优秀志愿服务集体” 10个
“优秀志愿者” 120名
二、参评条件
(一)优秀志愿服务集体
1.遵守《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制度健全、管理科学、运作良好、公信力强。
2.必须是成立一年以上(含一年)的青年志愿者单位,且在湖南志愿服务网络管理信息平台(http://www.hnvs.cn/)和志愿汇APP上完成注册。
3.志愿服务成效突出,典型引领作用明显。队伍基本稳定,能积极响应团委号召,常态化开展志愿活动,服务对象评价高,具有良好的社会影响。在组织活动过程中,无安全事故及影响青协声誉事件发生。
4.根据2022年1月至2023年11月在志愿汇APP上的记录在册数据进行量化,评选出前10个志愿者组织。参评指标为志愿组织的当年活跃人数(25分)、有效活动数(25分)、活动总时(25分)、活动人次(25分)。各个指标算分办法为:该项数据最高者得满分,用单个指标总分值除以得满分的数据计算出该指标下每个数值所对应的基准分,再用基准分与各组织相对应指标下数据相乘得出该类别得分,四个类别得分相加即为该组织志愿服务分数。总得分由本组织2022年得分*30%+2023年得分*70%构成。各申报单位应在申请表后附上本组织志愿汇APP2022年、2023年相关数据截图。
5.请各学院负责人填好附件3,与申报材料一同上交。
(二)优秀志愿者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理想信念坚定,遵守《吉首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深刻认识和自觉履行作为青年志愿者的责任和义务,具有奉献意识和责任意识,能在日常生活中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并将志愿服务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2.遵纪守法,无违反校纪校规行为,学习成绩良好,上一学年文化课考试无不及格科目,或不及格科目不超过一门且综合排名在班级前50%。
3.具有参加志愿服务活动所需的专长和能力,工作积极热情,能主动参与学校服务、文明建设、助老助残等重点领域的志愿服务活动,并具备相关志愿服务活动经历。
4.政治面貌必须为共青团员或中共党员,必须是志愿汇APP在册的志愿者,2022、2023年个人志愿服务时长分别不少于20小时。
5.优秀志愿者评选根据2022年1月至2023年11月在志愿汇APP上的记录在册的志愿服务时长数据进行量化评选出前120位。志愿者服务总时长由2022年志愿服务时长*30%+2023年志愿服务时长*70%构成。申请人应在申请表后附上本人志愿汇APP2022年、2023年相关数据截图。
6.各学院推荐人数限定:1000人以下的学院推荐人数不超过8个,1000—2000人的学院推荐人数不超过12人,2000人以上的学院推荐人数不超过15人,职能部门下设的志愿者组织,如场馆中心志愿者、图书馆志愿者人数推荐不超过10人。
7.请各学院负责人填好附件4,与申报材料一同上交。
三、评选程序
(一)申报。各单位要积极响应号召,高度重视青年志愿者评优表彰工作,严格把握评选条件,通过组织渠道宣传发动,动员符合参评条件的个人和志愿服务组织申报。
(二)评选。组委会对各学院提交的申请名单进行资格审查,并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根据申报材料按照一定差额进行评选,提出拟表彰对象名单。评选中若发现自主申报材料与实际情况不符,或违反相关法规,将取消评选资格。
(三)公示。通过“吉首大学先锋”公众号、“吉首大学先锋网”公示拟表彰对象名单,接受监督。
(四)确定表彰对象名单并颁奖。根据公示名单,确定表彰对象名单,发布表彰决定,以适当形式开展吉首大学2023年度优秀志愿服务集体、优秀志愿者的颁奖活动。
四、评选要求
各青年志愿者组织要认真整理优秀志愿服务集体和优秀志愿者候选人申请材料(组织申报材料需附在读志愿者名单及其政治面貌)于12月6日中午17点前上报至校团委60513办公室(张家界校区交到校区教学科研与学生事务中心统一邮寄至吉首校区),电子档发送至jidatuanwei@163.com,联系人:杨鹏至15115657580。
附件:
1.吉首大学2023年度“优秀志愿服务集体”申请表
2.吉首大学2023年度“优秀志愿者”申请表
3.吉首大学2023年度“优秀志愿服务集体”信息汇总表
4.吉首大学2023年度“优秀志愿者”信息汇总表
共青团吉首大学委员会
2023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