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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团(2021)13号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五四”评优工作的通知

2021年04月20日 10:55 团委办公室 点击:[]

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五四”评优工作的

 

各团总支、学生分会、学生社团: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校共青团组织建设,不断提高团的吸引力和凝聚力,扩大团的工作有效覆盖面,充分发挥先进团学组织和团员青年的榜样示范作用,组织动员全校各级团学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不忘跟党初心、牢记青春使命,争做建设新时代的先锋,根据团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团的基层建设着力提升团的组织力的意见》《新时代共青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大纲(试行)》等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20-2021学年“五四”评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优的类别及名额

(一)优秀基层团组织:红旗团总支、活力团支部、先进团支部、优秀学生社团。

(二)优秀个人:优秀团员、优秀团干、优秀学生社团干部。

(三)具体评优推荐名额见附件1。特别提示:各学院的优秀团员、优秀团干评优名额包含本、专科学生及研究生;研究生院的名额仅限于国防教育学院、研究生会等3个团支部的团员青年。

吉首大学师范学院所有优秀个人和集体,由学校统一下文,师范学院自行安排表彰事宜。

二、评优办法及程序

(一)优秀基层团组织的评选

1.“红旗团总支”从年度考核优秀的团总支中产生,按学校2020年度综合考核评分中共青团工作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产生。

2.“活力团支部”“先进团支部”的评选根据团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团的基层建设着力提升团的组织力的意见》文件精神遴选。评选采取团支部申报→院团总支按分配名额评选、公示、推荐→校团委审定的办法进行。

年度考评优秀的团支部方可参评“先进团支部”;“青年大学习”总体学习比例低于50%的团支部原则上不推荐评选“先进团支部”;“智慧团建”系统中“对标定级”未达到四星的团支部原则上不推荐评选“先进团支部”,上报后经核实不符合条件的取消资格且学院不再补充推荐。

“活力团支部”由学院从“先进团支部”中按指标推荐,校团委组织集中评选,择优评定10个

3.年度考评优秀的学生社团方可参评“优秀学生社团”。“优秀学生社团”的评选采取学生社团申报→社团联合会审核→学生会评选、公示、推荐→校团委审定的办法进行。

(二)优秀个人的评选

1.“优秀团员”“优秀团干”的评选根据团中央《新时代共青团先进性评价指导大纲(试行)》文件精神遴选。采取团支部民主评议提名→学院团总支评选、公示、推荐→校团委审定的办法进行。

2.“优秀学生社团干部”的评选采取自主申报→社团联合会提名→学生会评选、公示、推荐→团委审定的办法进行。

3.“优秀团员”“优秀团干”“优秀学生社团干部”必须在团支部年度团员民主评议中为“优秀”,方可申报推荐。

4.优秀个人推荐对象的“青年大学习”学习率原则上应为100%,“优秀团员”“优秀团干”原则上应为青年志愿者且2020-2021学年志愿服务时长不低于20小时,团支部“青年大学习”总体比例低于50%的不推荐“优秀团干”,上报后经核实不符合条件的取消资格且学院不再补充推荐。

三、材料上报要求

5月9日中午12点前,各团总支、学生分会、学生社团将相关材料电子版分单位统一打包(分类并注明申报项目),发送至团委公共邮箱jidatuanwei@163.com,上报材料包括汇总表和各奖项申报材料,具体奖项申报材料要求如下:

(一)“先进团支部”“优秀团干”“优秀团员”只需报送申报表(附件2),电子文档分三类建文件夹。

(二)“活力团支部”需报送申报表、事迹材料(不超过1500字)与相关附件材料,单独建立文件夹。

(三)“优秀学生社团”“优秀学生社团干部”只需报送申报表,由校学生会组织评选并分别建文件夹打包上报材料。

四、评优表彰

校团委将组织对获奖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授予荣誉证书并给予一定的奖励。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学院“五四”评优工作应在院党委领导下进行,严格遵守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加强和完善考评体系,规范考评程序。所有评选与推荐名单应在学院线上平台公示3日,无异议后方可上报。

(二)以评促建,营造氛围。各团总支要切实将此次考核评选工作与加强和改进共青团工作、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活动结合起来,增强团员意识,激发基层团组织活力,通过挖掘先进典型,发挥榜样的力量,增强基层团组织的凝聚力、号召力、战斗力。

(三)总结经验,加大宣传。各团总支要注重总结工作经验,积极通过新媒体宣传工作的品牌和特色,宣传典型,传播正能量,激发各级基层团组织、团干和团员青年的先锋意识和活力。

(四)为确保评选的公平、公正、公开,校团委设立投诉电话(0743-8563619),接受全体团员的民主监督。

 

附件

1.2020-2021学年“五四”评优表彰名额分配表

2.2020-2021学年“五四”评优相关申报表

3.2020-2021学年“五四”评优信息汇总表

4.《关于加强新时代团的基层建设着力提升团的组织力的意见》

5.《新时代共青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大纲(试行)》

 

 

 

 

共青团吉首大学委员会

                        2021年419

 

  • 附件【附件.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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