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校团联〔2023〕5号《关于开展吉首大学第七届“芙蓉学子·榜样力量”优秀大学生、第八届“孝心大学生”、第九届“校园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有关要求和计分办法,经校级初评、班级投票、终审评委投票,按总分从高到低排名,拟评定以下个人为第七届“芙蓉学子·榜样力量”优秀大学生获得者,现将情况公示如下。
如有异议,请于2023年11月15日前向组委会反映,联系人丁晓岚,联系电话:15080896428。
上一条:第八届“孝心大学生”评选最终结果公示 下一条:第九届“校园之星”评选最终结果公示
【关闭】
版权所有:共青团吉首大学委员会
管理员邮箱:jidatuanwei@163.com
电话:0743-8563619 邮编:416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