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校团联〔2023〕5号《关于开展吉首大学第七届“芙蓉学子·榜样力量”优秀大学生、第八届“孝心大学生”、第九届“校园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9-10月,各级团组织面向在籍学生进行了广泛宣传发动。经个人申报、资格审查、学院评选推荐,共有48名同学进入了校级初评阶段,10月20日经评委专家评审,确定了15名候选人进入投票阶段,现将情况公示如下。
如有异议,请于2023年10月27日前向组委会反映,联系人丁晓岚,联系电话:15080896428。
附件:第九届“校园之星”校级初评结果公示名单
吉首大学“校园之星”评审组委会
2023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