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首大学拟推荐参加2021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评选的结果公示
根据中国青年报社《2021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项目说明书》要求,按照团省委《关于做好湖南省2021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推报工作的通知》。经个人申报、学院推荐、学校组织评选,拟推荐覃正国、贺俊智两名同学参加2021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评选,特此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2年6月6日至6月10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将意见反馈至校团委办公室(第六教学楼 60513), 联系人:丁晓岚,联系电话:15080896428。
附件:吉首大学拟推荐参加2021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评选名单
共青团吉首大学委员会
2022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