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总支:
根据《关于开展2015—2016年度团工作考核及“五四”评优工作的通知》(校团发〔2016〕16号)以及《关于下发<吉首大学团总支工作考评细则>》(校团发﹝2015﹞37号)有关文件的要求,校团委组织开展了2015—2016年团总支考核工作,经现场汇报、查阅资料、集中评议、现场打分等环节,现将考核结果公示如下:
优 秀:
化学化工学院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
医学院
历史与文化学院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物理与机电工程学院
商学院
体育科学学院
音乐舞蹈学院
国际交流与公共外语教育学院
城乡资源与规划学院
旅游与管理工程学院
外国语学院
软件服务外包学院
美术学院
合 格:
生物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
数学与统计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
民族预科教育学院
以上考核结果,如有异议,请于3日内向校团委反映,电话:0743-8563619。
共青团吉首大学委员会
2016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