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总支、青年志愿者组织: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在全社会广泛开展志愿服务,促进和谐社会建设,进一步推进我校青年志愿服务工作,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激励更多的党员、团员青年参与到志愿服务中来,校团委决定开展2015年度青年志愿评选表彰工作,现将有关评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奖项
本次评选活动设“优秀志愿服务集体”6个,“优秀志愿者”70名,给予一定的物质和精神奖励。
二、评选条件
1、优秀志愿服务集体申报条件
(1)遵守《吉首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
(2)必须是成立一年以上(含一年)的青年志愿者单位,工作机制健全,且在湖南志愿服务网络管理信息平台上注册,http://www.hnvs.cn/;
(3)青年志愿者单位积极响应团委的号召,起到积极向上、模范带头的作用;
(4)全年开展志愿服务活动5次以上,活动有成效,有较好的社会影响力。
2、优秀志愿者申报条件
(1)遵守《吉首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
(2)必须是注册满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志愿者;
(3)遵纪守法,学习成绩优秀,工作积极热情,团结同学,在日常学习、工作中起先锋模范带头作用;
(4)能积极完成上级志愿组织交代的工作任务;
(5)成功策划或参与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的青年志愿者活动;
(6)开展志愿服务工作时间平均每月达10小时以上(由团总支或青年志愿者组织出具相应证明材料)。
三、评选程序
1、优秀志愿服务集体评选程序:单位申报、校团委组织评审、公示、表彰 。
2、优秀志愿者评选程序:个人申报,所属单位评审、公示及推荐,校团委审核公示、表彰。
四、有关要求
各学院、单位要积极响应号召,高度重视青年志愿者评优表彰的评选工作,精心布置,严格把关,严格遵守评选条件,将评选工作落实到位。
各团总支、青年志愿者组织认真整理优秀志愿服务集体(每个单位限报一个)和优秀志愿者候选人(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的事迹材料,于12月8日前将相关《申请表》(一式两份)和事迹材料(1500字以内)上报校团委503办公室(张家界校区交到团工委谢正发老师处)。
注:评优申报表格请登录先锋网http://xianf.jsu.edu.cn(组织建设栏目)下载,申请表“建行卡号”一栏中,张家界校区可填写中行的卡号,并注明。
附件1:吉首大学2015年度“优秀志愿者”指标分配
附件2:吉首大学2015年度“优秀志愿服务集体”申请表
附件3:吉首大学2015年度“优秀志愿者”申请表
附件4:吉首大学2015年志愿先进奖励汇总表
共青团吉首大学委员会
2015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