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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团〔2023〕12号吉首大学2022年度团费收缴、管理与使用情况公布

2023年05月11日 19:19  点击:[]

各院团委、研究生院分团委、教工团支部:

    团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是共青团组织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 团费的收缴与管理工作,根据学校党务及校务公开要求,增加团费开支使用的透明度,现就2022年度团费收缴、管理与使用情况公布如下:

    一、收入情况

    吉首校区:

    1.2021年结转团费22394.42元;

    2.收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湖南省委员会组织部11000元;

    3.2022年收缴吉首校区各单位上半年团费17568.2元;

    4.2022年收缴吉首校区各单位下半年团费18382.8元。

    张家界校区:

    1. 2021年结转团费8826.98元;

    2. 2022年收缴张家界校区各单位上半年团费6340.8元;

    3. 2022年收缴张家界校区各单位下半年团费6577.2元。

    二、支出情况

    吉首校区:

    2022年度共支出团费35081.13元。使用支出明细如下:

    1.走访慰问困难团员11000元,占开支总额的31.36%;

    2.培训团员、团干部5401.13元,占开支总额的15.40%;

    3.2021、2022年度湖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费1140元,占开支总额的3.25%;

    4.资料打印费、办公用品费10975,占开支总额的31.28%;

    5.购买团章、团徽等费用5540元,占开支总额的15.79%;

    6.支持基层团组织开展活动费用1025元,占开支总额的2.92%。

    张家界校区:

    2021年度共支出团费:12737.45元。使用支出明细如下:

    1.培训团员、团干部8550.69,占开支总额的67.13%;

    2.资料打印费3151.76元,占开支总额的24.74%;

    3.购买团章、团徽等费用1035元,占开支总额的8.13%。

    三、具体做法

    一是团费标准规范。根据《共青团湖南省委关于印发共青团湖南省委关于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要求全体学生团员按0.2元/月/人的团费标准,教职工团员按照收入档次收缴团费。二是收缴过程规范。团员于每年6月、12月分别交纳上、下半年团费,各学院团委、团支部对每个团员缴纳的团费情况进行了详细登记,并按时汇总上交。三是公示规范。校团委及时将各团组织上交的团费,按照规定上交学校财务处(校区交至校区财务办),并进行公示,保障团费收缴工作的顺利进行和收缴任务的圆满完成。四是团费管理规范。坚持统一管理、专人负责、专立账户。团费的开支和使用的范围明确,做到专款专用。各单位的团费支出必须经由院团委书记签字、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审核,校团委书记签字审批(张家界校区由团工作负责人签字)。校团委每年收缴团费后公布收缴情况,接收基层团组织和广大团员的监督。

    四、存在的不足

    因团员系统更新不及时,部分单位未能准确掌握实际团员人数,在收缴团费过程中出现了漏收情况,针对此情况,对个别单位提出整改要求,并对团费及时进行补收及公示。


    附件:吉首大学2022年度团费收缴情况公示(含记账凭证)


共青团吉首大学委员会

2023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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