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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团〔2023〕11号关于开展吉首大学2023年学生社团特色活动申报的通知

2023年05月11日 19:01  点击:[]

各校级学生社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和青年工作的重要论述,切实加强高校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充分发挥学生社团育人功能,支持学生社团健康有序发展,引导学生社团“重质量、出精品、创特色”,打造学校“活力学生社团”,根据吉首大学2023年党政工作要点、校团委2023年工作要点和《吉首大学学生社团管理条例》,经研究,决定开展 2023 年校级学生社团特色活动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巩固深化学校共青团改革成果,充分发挥学生社团实践育人的作用,团结凝聚广大青年学生,坚持思想性、知识性、艺术性、多样性相统一的原则,积极开展方向正确、健康向上、格调高雅、形式多样的学生社团活动,丰富课余生活,繁荣校园文化,促进青年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二、项目的申报

    (一)申报对象及申报数量

    活动申报对象必须为在吉首大学注册的校级学生社团。各校级学生社团可单独或多个学生社团联合申报。每个学生社团以主要负责人身份申报特色活动最多不超过2项。往年申报立项但未完成活动结项的学生社团不得申报。

    (二)申报程序

    1.申报。由学生社团负责人填写《吉首大学学生社团特色活动项目申报书》(见附件),指导老师填写意见并签字后将纸质档交至校团委社团管理部(砂子坳校区第六教学楼五楼易班发展中心内),子档发送至校团委社团管理部邮箱:jsushetuanguanli@163.com。

    2.初审。由校团委社团管理部对学生社团提交的项目材料从资料完整性、方案创新性和可行性等方面进行初步审查后,汇总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材料交校团委评审。

    3.立项。由校团委组织综合评审,确定立项项目及等级,项目等级分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培育项目。

    (三)申报时间

    学生社团特色活动按年度进行申报,本年度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21日17:00。

    三、项目的资助

    为鼓励和保障立项项目的开展,校团委将按照重点项目2000元、一般项目1000元、培育项目500元标准给予活动经费支持。

    四、项目的实施和监督

    (一)获得立项的学生社团活动项目,应填写校园文化活动申报书,按照活动项目申报方案在规定时间内认真组织实施,如活动内容或进度与原计划有较大改动,须及时与校团委社团管理部联系并提交情况说明。

    (二)获得立项的学生社团活动项目须在挂靠单位或指导老师的指导下完成活动的实施。

    (三)校团委社团管理部将对学生社团活动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全程监督和评议。

    五、项目的验收

    (一)项目实施结束后,项目负责人应尽快对活动进行总结,形成活动总结材料(不低于1500字的活动总结、图片、宣传报道截图、视频、获奖名单等材料),向校团委社团管理部申请验收,校团委将根据验收结果给予项目经费支持。

    (二)校团委将根据项目实施效果,评选优秀示范项目,予以表彰,并通过优秀示范项目展示,推动我校学生社团活动整体水平的提高。

    (三)获得立项的项目,如果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杜撰成果、欺骗等行为,将不予报销经费并给予相应处理。

    (四)学生社团活动项目开展情况及验收结果将作为学生社团考核和评优的重要依据。

六、工作要求

    (一)各学生社团要积极申报特色活动,精心设计活动内容,着重打造具有学生社团特色、适宜长期开展的精品活动,努力为丰富校园文化氛围多作贡献。

    (二)鼓励学生社团充分利用校内资源,立足校内,寻求机会加强学生社团、学院和相关职能部门之间的合作和交流。

    (三)学生社团应紧密结合本社团的特色和会员需求,举办积极向上的学生社团活动,全心全意服务学生社团成员,优先保障本社团成员受益。不支持学生社团申报超出本社团能力范围的不切实际的大型活动。张家界校区学生社团特色活动项目申报、立项与验收等相关工作由张家界校区教学科研与学生事务中心参照本方案组织实施。


    附件:吉首大学学生社团特色活动项目申报书


共青团吉首大学委员会

2023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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