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吉首大学先锋网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首页 | 组织建设 | 思想引领 | 团务公开 | 社会实践 | 创新创业 | 校园文化 | 下载专区 
站内搜索:
· 校团〔2024〕3号关于开展“弘...
· 校团〔2024〕2号关于启动吉首...
· 校团〔2024〕1号关于组织开展...
· 校团〔2023〕35号关于评选吉...
· 校团〔2023〕34号关于做好202...
· 校团〔2023〕33 号关于举办吉...
· 校团〔2023〕32号关于转发《...
· 校团〔2023〕31号关于表彰吉...
· 校团〔2023〕30号关于做好202...
· 校团〔2023〕29号关于举办吉...

校团(2022)22号关于开展吉首大学第六届“芙蓉学子·榜样力量”优秀大学生、第七届“孝心大学生”、第八届“校园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

2022年09月29日 10:25 团委办公室 点击:[]

关于开展吉首大学第届“芙蓉学子·榜样力量

优秀大学生、第七届“孝心大学生”、届“校园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


院团委、学生社团

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引导青年学生立大志、长才干、勤奋斗,争做有执着信念、优良品德、丰富知识、过硬本领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同时进一步挖掘、宣传我校大学生积极进取、拼搏奋进的先进典型和感人事迹,在我校大学生中树立自强、自立的榜样,激励广大青年学生向身边的榜样学习,依靠榜样的力量反观自身、完善自我,学校决定开展吉首大学第届“芙蓉学子·榜样力量”优秀大学生第七届“孝心大学生”、第届“校园之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别及奖励

(一)“芙蓉学子·榜样力量”优秀大学生。吉首大学“芙蓉学子·榜样力量”具体奖项设置情况为:“芙蓉学子•社会实践奖”“芙蓉学子•公益行动奖”“芙蓉学子•自强不息奖”“芙蓉学子•道德风尚奖”“芙蓉学子•学术科研奖”五个奖项,每个奖项获得者均为2名(个人或团),授予荣誉证书和5000元奖金每人(团)。

孝心大学生。吉首大学第七届孝心大学生共评选10-20名仁爱孝道、诚信友善、爱国奉献等方面有突出的事迹或成就,能够起到可亲、可敬、可信、可学榜样作用的大学生,授予荣誉证书和3000元奖金。

(三)校园之星。吉首大学第八届“校园之星”分为道德校园之星、励志校园之星、学习校园之星、创新创业校园之星和公益校园之星五类。每个类别评选1名“XX校园之星”,授予荣誉证书和5000元奖金;每个类别评选2名“XX校园之星提名奖”,授予荣誉证书和2000元奖金。若无符合评选条件的类别可不评定。

二、评选条件及办法

按照统一标准、统一组织、统一流程、统一管理的要求,学校组委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开展评选工作。具体评选条件及办法详见附件。

三、评选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9月29日——10月7日

(二)报名阶段(10月7日——10月21日

(三)资格审查阶段(1021日—1026日)

(四)评选阶段(10月26日——11月13日

1.学院审查、公示及推荐107日—1021日)请各学院团委(申报“芙蓉学子·榜样力量”优秀大学生的学生社团,未挂靠在学院的由挂靠单位上报)102112:00前将学院推荐候选人材料纸质档报送到校团委60513室,电子档统一打包命名为“XX学院大学生典型评选候选人推荐资料”发送至jidatuanwei@163.com邮箱。联系人:丁晓岚。

2.校级初评1026日—112日)确定“芙蓉学子·榜样力量”优秀大学生候选人30人,孝心大学生候选人10—20人、“校园之星”候选人15人。

3.候选人公示112日—117日)公示期满后,候选人加入交流群,按时提交终审展示材料并准备现场答辩

4.投票阶段(117日—1113日)

(1)网络投票(11月7日—11月10日),仅“校园之星”“孝心大学生”评选活动有此环节

2)班级代表投票(113日—1110日),仅“芙蓉学子·榜样力量”优秀大学生评选活动有此环节。

3)评审小组投票(1110日-1113日)“芙蓉学子·榜样力量优秀大学生“校园之星”候选人结合视频、ppt等进行5分钟现场展示并现场答辩。“孝心大学生”候选人提交5分钟展示视频,不进行现场答辩

5.校级评审结果公示(11月14日—1118日)

(五)总结上报及表彰阶段1118日—1130日)

(六)宣传推广阶段(20229月—202212月)

四、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芙蓉学子·榜样力量 ”优秀大学生、孝心大学生”、“校园之星”评选活动,是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途径,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措施。各单位要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认真部署落实、统筹安排、广泛宣传。要善于主动挖掘典型,以次评选活动为契机,加强对先进典型的宣传,为广大学生树立榜样,营造学先进、赶先进、当先进的良好氛围,激励学生健康成长成才。

(二)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好审核、推荐及班级代表投票工作,保证质量,按时完成。在审核推荐过程中,要严肃纪律、严格按实施细则和操作程序办事,增强透明度,严禁弄虚作假,保证评选工作的公平、公正和公开,真正把最优秀的候选人推荐上来,真正选出同学们信服,经得起公众舆论评价,具有典型示范价值的学生。评选工作随时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资格,并在全校通报。

(三)加强宣传,扩大影响。各单位要充分利用网站、微博、微信、论坛、展板、海报等载体广泛宣传先进典型的优秀事迹。要把评选推荐与培育树立当代大学生典型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优秀大学生典型在学生健康成长成才中的引领示范作用。

(四)认真总结,资料归档。活动组委会对本次活动实施全过程的有关资料进行收集整理,撰写活动实施评估报告,活动结束将评选资料存档并向上级有关部门提交。

附件:

1. 《吉首大学“芙蓉学子·榜样力量”优秀大学生评选活动方案》

2. 《吉首大学“孝心大学生”评选活动方案》

3.《吉首大学“校园之星”评选活动方案》

4.《“芙蓉学子•榜样力量”优秀大学生评选活动“芙蓉学子•_____奖”申报表》

5.《“芙蓉学子·榜样力量”优秀大学生评选活动班级代表投票统计表》

6.《“芙蓉学子·榜样力量”优秀大学生评选活动班级代表投票(学院团委)统计计分表》

7.《“芙蓉学子·榜样力量”优秀大学生评选活动学生投票表》

8.“孝心大学生”评选活动报名表

9.《吉首大学2022年寻访“校园之星”评选活动报名表》

10.《XX学院2022年优秀大学生典型评选活动申报人信息汇总表》

11.“芙蓉学子·榜样力量”优秀大学生、孝心大学生”、“校园之星”评选活动上交材料清单及要求



共青团吉首大学委员会

2022929


上一条:校团(2022)23号关于表彰吉首大学2022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优秀个人的决定 下一条:校团(2022)21号关于调整部分二级学院团组织机构设置的决定

关闭

版权所有:共青团吉首大学委员会

 管理员邮箱:jidatuanwei@163.com

电话:0743-8563619  邮编:416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