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吉首大学先锋网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首页 | 组织建设 | 思想引领 | 团务公开 | 社会实践 | 创新创业 | 校园文化 | 下载专区 
站内搜索:
· 校团〔2024〕3号关于开展“弘...
· 校团〔2024〕2号关于启动吉首...
· 校团〔2024〕1号关于组织开展...
· 校团〔2023〕35号关于评选吉...
· 校团〔2023〕34号关于做好202...
· 校团〔2023〕33 号关于举办吉...
· 校团〔2023〕32号关于转发《...
· 校团〔2023〕31号关于表彰吉...
· 校团〔2023〕30号关于做好202...
· 校团〔2023〕29号关于举办吉...

校团(2022)21号关于调整部分二级学院团组织机构设置的决定

2022年09月27日 12:34 团委办公室 点击:[]

关于调整部分二级学院团组织机构设置的

 


各学院研究生院

为适应学校发展需要,按照学校2022年机构改革及学院调整工作相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完善共青团组织机构设置,更好发挥团组织功能,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试行)》关于组织机构设立的有关规定经校团委研究,决定共青团吉首大学国际教育学院委员会共青团吉首大学历史与文化学院委员会共青团吉首大学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委员会共青团吉首大学旅游与管理工程学院委员会共青团吉首大学软件学院委员会予以撤销,并批准成立共青团吉首大学人文学院委员会共青团吉首大学通信与电子工程学院委员会共青团吉首大学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委员会共青团吉首大学旅游学院委员会


                       共青团吉首大学委员会

2022927


上一条:校团(2022)22号关于开展吉首大学第六届“芙蓉学子·榜样力量”优秀大学生、第七届“孝心大学生”、第八届“校园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 下一条:校团(2022)20号关于转发《关于举办首届湖南省防震减灾科普作品创作大赛的通知》的通知

关闭

版权所有:共青团吉首大学委员会

 管理员邮箱:jidatuanwei@163.com

电话:0743-8563619  邮编:416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