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总支、学生分会:
为进一步激励全校广大团员青年认真学习、勤奋工作,加强团员队伍先进性建设,深化“五四红旗总支(团支部)”创建活动,深入推进团的基层建设,校团委决定开展2018-2019年度团工作考核及“五四”评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团工作考核安排
本着促进共青团改革发展,以评促建,加强各团总支团工作经验交流学习的目的,开展考核工作。
(一)团总支工作考核由校团委按照《吉首大学团总支工作考评细则(2018年修订)》(校团发﹝2018﹞21号)(以下简称《细则》)组织实施。具体安排如下:
1.团总支总结及资料整理(3月14日—4月16日)
各团总支按照《细则》中考评体系(见附件1)认真总结2018-2019年度团的各项工作,撰写2500字左右的工作总结,并将相关支撑材料整理归类归档以备考评小组查阅。
2.考评及公示(4月10日—4月17日)
校团委组织考评小组采取现场PPT汇报、查阅资料、总结评议的方式分校区进行集中考评,考评结果向全校公示。
(二)材料上报要求
4月10日中午12点前请将《团总支工作考核登记表》(见附件2)、团总支年度工作总结电子档发送至jidatuanwei@163.com,纸质材料(需加盖公章)吉首校区交至团委 60513 办公室,张家界校区交至校区团工委。考评支撑附件材料,请直接带至考评现场。
二、“五四”评优事项
(一)评优的类别及名额
1.优秀基层团组织:红旗团总支、活力团支部、先进团支部、优秀社团。
2.优秀个人:优秀团员、优秀团干、优秀社团干部。
3.具体评优推荐名额见附件3。
(二)评优办法及程序
1.优秀基层团组织的评选
(1)“红旗团总支”从年度考核优秀的团总支中产生,若优秀团总支数量超过“红旗团总支”评选名额,则按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产生。
(2)年度考评优秀的团支部方可参评“先进团支部”。“先进团支部”评选采取团支部申报→院团总支按分配名额评选、公示、推荐→校团委审定的办法进行。
(3)“活力团支部”必须从“先进团支部”中产生,由团总支择优遴选推荐,作为“活力团支部”候选支部,团员人数在1000人以内的学院限推荐1个,团员人数在1000人以上的限推荐2个。汇总后校团委组织评选公示,获得此奖荣誉的团支部按就高原则,不再获评“先进团支部”。
(3)年度考评优秀的社团方可参评“优秀社团”。“优秀社团”的评选采取社团申报→社团联合会审核→学生会评选、公示、推荐→校团委审定的办法进行。
2.优秀个人的评选
(1)“优秀团员”、“优秀团干”的评选采取团支部民主评议提名→学院团总支评选、公示、推荐→校团委审定的办法进行。
(2)“优秀社团干部”的评选采取自主申报→社团联合会提名→学生会评选、公示、推荐→团委审定的办法进行。
(3)“优秀团员”、“优秀团干”、“优秀社团干部”必须结合“学习总书记讲话 做合格共青团员”教育实践的要求,在团支部年度团员民主评议中为“优秀”,方可申报推荐。
(三)材料上报要求
4月17日中午12点前,各团总支、学生分会将“五四”评优相关申报表(见附件4)、事迹材料(申报先进集体需15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汇总表(见附件5)等相关纸质材料一式一份报送校团委60513办公室,张家界校区的纸质材料交至校区团工委处;所有材料电子版各单位统一打包(分类并注明申报项目),发送至团委公共邮箱jidatuanwei@163.com。
(四)评优表彰
对“红旗团总支”、“先进团支部”、“优秀社团”、“优秀团员”、“优秀团干”、“优秀社团干部”进行集中表彰,授予荣誉证书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学院团总支的考核、评优工作应在院分党委领导下进行,严格遵守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加强和完善考评体系,规范考评程序。
2.以评促建,营造氛围。各团总支要切实将此次考核、评选工作与加强和改进共青团工作、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活动结合起来,增强团员意识,激发基层团组织活动力,通过挖掘先进典型,发挥榜样的力量,增强基层团组织的凝聚力、号召力、战斗力。
3.总结经验,加大宣传。各团总支要注重总结工作经验,积极通过新媒体宣传工作的品牌和特色,宣传典型,传播正能量,激发各级基层团组织、团干和团员青年的先锋意识和活力。
4.为确保评选的公平、公正、公开,校团委设立投诉电话(0743-8563619),接受全体团员的民主监督。
共青团吉首大学委员会
2019年3月12日
附件1:2018-2019年度吉首大学团总支工作考核评分表
附件2:2018-2019年度团总支工作考核登记表
附件3:2018-2019年度“五四”评优表彰申报名额分配表
附件4:2018-2019年度“五四”评优相关申报表
附件5:2018-2019年度“五四”评申报优信息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