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共青团湖南省委、湖南省青年联合会联合下发的《共青团湖南省委湖南省青年联合会关于申报第17届“湖南青年五四奖章”人选的通知》(湘团联〔2019〕3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宣传发动、每个单位限组织推荐1名候选人,没有符合条件的可不推荐。
请申报单位于3月1日上午12点前将全部申报材料(详见附件)报总理楼校团委60513办公室。联系人:张宝娣,所有材料的电子版发至校团委公共邮箱jidatuanwei@163.com。逾期不报、材料不全的,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补报。
附件:《共青团湖南省委湖南省青年联合会关于申报第17届“湖南青年五四奖章”人选的通知》
共青团吉首大学委员会
2019年2月25日
附件:
湘团联〔2019〕3号

共青团湖南省委湖南省青年联合会
关于申报第17届“湖南青年五四奖章”人选的通知
各市州团委、青联,省直团工委、青联,省属企业团工委、青联,省税务局系统团工委,省非公经济组织团工委,各大中型企业、高校团委,省军区政治工作局组织处、省武警总队政治工作部组织处,湖南驻北京、浙江、广东、深圳、贵州团工委:
“湖南青年五四奖章”是共青团湖南省委、湖南省青年联合会授予湖南青年的最高荣誉。2019年是“五四”运动100周年、新中国成立70周年,为集中展示新时代青年的精神品格和价值追求,激励全省广大青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积极投身全省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在建设富饶美丽幸福新湖南进程中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共青团湖南省委、湖南省青年联合会决定开展第17届“湖南青年五四奖章”评选工作。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湖南青年五四奖章”
个人申报人选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年龄为18周岁至40周岁(1979年5月1日—2001年4月30日出生)的湖南籍青年,或在湖南工作、居住五年以上的外省籍青年。
2.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
3.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4.理想信念坚定、本领过硬、勇于创新创造、矢志艰苦奋斗、品格高尚,自觉践行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本职岗位上创先争优并取得突出成绩,具有良好的社会影响。
5.获得过市级以上荣誉。
在考察推荐过程中,既要重点关注人选的思想道德素质、工作才能和工作业绩,又要突出基层导向,确保推荐人选结构合理、事迹突出、社会认同度高,为广大青年树立身边可学可比的青年典型,激发社会正能量。
(二)“湖南青年五四奖章集体”
申报条件:
申报集体应在省内重要建设领域、重点工程、突发事件和具有广泛社会影响的重大事件中作出特殊贡献,集体中35周岁及以下青年数应占总人数的60%以上。各市州团委、青联,省直团工委、青联,省属企业团工委、青联,省非公经济组织团工委和各驻外团工委等可根据实际情况,提名1个“湖南青年五四奖章集体”申报集体。
二、申报方式
市州推荐人选由市级团委、市州青联共同提名(名额分配见附件1),且提名人选必须在本市州工作或定居。省直单位由省直团工委组织申报,省属企业、各大中型企业由团省委青年发展部组织申报,省税务局系统、省非公经济组织、驻外团工委由团省委基层组织建设部组织申报,高校系统推荐人选由团省委学校部组织申报,军队、武警(含边防、警卫)由团省委组织部组织申报,各系统提名人选不与市州重复。“湖南青年五四奖章”集体的申报名额不占《第17届“湖南青年五四奖章”申报人选名额分配表》的名额,不是必须申报项目。
三、申报程序和手续
各申报单位要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核和严格考察,征求推荐人选工作单位党组织、上级主管部门以及居住地县级(含)以上纪检、公安和计划生育部门的意见,在人选所在单位或地区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指导申报人认真填写《第17届“湖南青年五四奖章”申报表》(见附件2),并对人选信息进行汇总,填写人选信息汇总表(见附件4)。申报集体应认真填写《第17届“湖南青年五四奖章集体”申报表》(见附件3),并在市级媒体上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申报人选为企业经营者(法人代表)的,须提供企业法人经营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部门出具的企业上缴完税证明;赞助社会公益事业的须由受益单位(人)提供书面证明,如提供证书或证件的,复印件应注明原件所在地,加盖原件所在地单位公章。
四、有关要求
各申报单位要认真做好申报工作,扩大视野,重点向基层一线倾斜,兼顾青年工人、青年农民、青年科技工作者、青年公共管理与服务工作者、青年文艺工作者、新媒体从业青年、部队青年、外出务工青年等各类青年群体,并充分考虑少数民族人选和性别结构,认真做好申报工作,确保推荐人选的代表性。
请各地各单位严格把握时间进度和申报材料质量要求,务必于3月10日前将全部申报材料(详见附件5)报团省委组织部。逾期不报、材料不全的,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补报。
联 系 人:刘小丽
电话(传真):0731-88776727
电子邮箱:tswzzb2006@163.com
通讯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湘府西路1号团省委组织部
邮编:410004
附件:1.第17届“湖南青年五四奖章”申报人选名额分配表
2.第17届“湖南青年五四奖章”人选申报表
3.第17届“湖南青年五四奖章集体”申报表
4.第17届“湖南青年五四奖章”人选信息汇总表
5.第17届“湖南青年五四奖章”申报材料列表
共青团湖南省委湖南省青年联合会
2019年2月20日
附件1
第17届“湖南青年五四奖章”
申报人选名额分配表
单位 |
名额分配 |
单位 |
名额分配 |
长沙市 |
6 |
永州市 |
4 |
衡阳市 |
5 |
怀化市 |
3 |
株洲市 |
5 |
娄底市 |
3 |
湘潭市 |
4 |
湘西州 |
3 |
邵阳市 |
5 |
省直 |
3 |
岳阳市 |
5 |
企业 |
3 |
常德市 |
5 |
学校 |
3 |
张家界市 |
3 |
驻外等 |
4 |
益阳市 |
4 |
军队 |
2 |
郴州市 |
4 |
武警 |
1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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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
附件2
第17届“湖南青年五四奖章”人选申报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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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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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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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寸照片 |
出生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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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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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 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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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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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 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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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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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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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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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手机:固定电话: |
学习 工作 简历 |
时间 |
学校或单位 |
岗位或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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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时被何单位授予何 奖项 及荣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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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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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事 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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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事迹不超过300字,另附2000字以内详细事迹材料) |
居住地公安部门意见 |
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意见 |
盖章 年月日 |
盖章 年月日 |
同级纪检部门意见 |
单位党组织意见 |
盖章 年月日 |
盖章 年月日 |
市级青联意见 |
市级团委意见 |
盖章 年月日 |
盖章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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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要求居住地县级(含)以上纪检、公安、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相关意见,非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可以无纪检部门意见。
附件3
第17届“湖南青年五四奖章集体”申报表
申报集体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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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 体 人 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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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 员 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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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岁以下青年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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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岁以下党员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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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姓名、职务及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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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组织负责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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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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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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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事迹 |
(主要事迹不超过300字,另附2000字以内详细事迹材料) |
党组织意见 所在单位 |
(盖 章) 年 月 日 |
市级青联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市级团委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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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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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候选单位35岁以下青年数应不少于集体人数的60%。
附件4
第17届“湖南青年五四奖章”人选信息汇总表
报送单位 :(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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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出生年月 |
政治面貌 |
毕业院校及专业 |
学历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级奖项、荣誉 |
通讯 地址 |
联系 电话 |
电子 邮箱 |
其它联系方式 (QQ、微信、微博等)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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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工作联系人:职务:电话:传真:
注:请对申报对象标明推荐序号。
附件5
第17届“湖南青年五四奖章”
申报材料列表
1.第17届“湖南青年五四奖章”人选申报表。
2.第17届“湖南青年五四奖章”推荐人选详细事迹材料(2000字以内),需加盖推荐人选所在单位党组织公章,材料中涉及的具体事项、荣誉事迹等需提供辅证材料。
3.推荐人选最高学历证明和所获奖励证书复印件。
4.第17届“湖南青年五四奖章”人选信息汇总表(Excel表格)。
5.每名申报人选需提供本人二寸彩色标准照1张,每个申报集体需提供集体照2—3张(电子版为jpg格式)。
6.企业法人经营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部门出具的企业上缴完税证明。赞助社会公益事业的须由受益单位(人)提供书面证明,如提供证书或证件的,复印件应注明原件所在地,加盖原件所在地单位公章。
以上申报材料只需一式一份,第1、2、4、5项材料需同时提供电子版。第6项材料仅需申报人选为企业经营者(法人代表)提供。所有纸质材料严禁过度包装。


共青团湖南省委办公室 2019年2月20日印
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