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3年度优秀青年志愿服务活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学院团总支、青年志愿者分会: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在全社会广泛开展志愿服务,服务和谐社会建设,进一步推进我校青年志愿服务工作,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激励更多的党员、团员青年参与到志愿服务中来,校团委决定开展2013年度青年志愿评选表彰工作,现将有关评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奖项
本次评选活动设“青年志愿先进集体”6个、“志愿之星”20名、“优秀志愿者”60名。
二、评选条件
1、青年志愿先进集体申报条件
(1)遵守《吉首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
(2)必须是成立一年以上(含一年)的青年志愿者单位,工作机制健全,且在湖南志愿服务网络管理信息平台上注册。http://www.hnvs.cn/。
(3)青年志愿者单位积极响应团委的号召,起到积极向上、模范带头单位的作用。
(4)经常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做出成绩,有较好的社会影响力 ,上交的活动材料齐全。
2、优秀青年志愿者申报条件
(1)遵守《吉首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
(2)必须是注册满一年以上(含一年)的青年志愿者;
(3)学习成绩优秀,工作积极热情,团结同学,在日常学习、工作中起先锋模范带头作用;
(4)能积极完成上级交代的工作任务;
(5)成功策划或组织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的青年志愿者活动;
(6)青年志愿者开展服务工作时间平均每月达15小时以上。
3、志愿之星的申报条件
(1)具备优秀志愿者申报的所有条件,并且积极践行志愿精神,志愿服务业绩突出;青年志愿者开展服务工作时间平均每月达40小时以上。
(2)服务时间2年以上,事迹感人。
三、 申报材料要求
各团总支认真整理青年志愿先进集体和优秀志愿者、志愿之星候选人的事迹材料(2000字以内),于12月7日前将相关《申报表》(一式两份)和事迹材料上报校团委503青年志愿者协会办公室(张家界校区交到团工委向志文老师处)。
四、有关要求
各学院、单位要积极响应号召,高度重视青年志愿者评优表彰的评选工作,精心布置,严格把关,严格遵守评选条件,将评选工作落实到位。
注:评优申报表格请登录先锋网http://xianf.jsu.edu.cn(组织建设栏目)下载,申请表“建行卡号”一栏中,张家界校区可填写中行的卡号,并注明。
附件1:吉首大学“志愿者之星”申请表
附件2:吉首大学“优秀志愿者”申请表
附件3:吉首大学“先进志愿集体”申请表
附件4:吉首大学2013年志愿先进奖励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