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学生会:
根据校团委《关于申报共青团吉首大学委员会2023年 校园文化特色活动的通知》(校团﹝2023﹞5号)精神及要 求,各单位积极申报,共收到22份申报材料。经评审,决 定对10个项目予以立项(具体名单见附件1),并给予经费 支持。立项后相关工作要求如下:
1.立项的项目均为全校性校园文化活动,活动对象为全 体在校学生,主办单位为共青团吉首大学委员会。
2.项目立项后,各申报单位应在本通知下发后一周内完 善活动策划书并填写《吉首大学校园文化活动申报书》(表 格可在吉首大学先锋网下载专区下载),并按照立项通知和 《吉首大学校园文化活动管理办法( 2023 年修订版)》(见 附件2)的时间要求完成项目的实施及总结报告。校团委负 责项目实施的协调、指导、督促,对推进效果不佳的项目可 进行调整。
3.相关单位应在活动项目开展的前一周上交校园文化 活动立项书,活动实施结束后 15 日内完成活动总结及相关 资料汇总,填报并提交《吉首大学校园文化活动结项书》(表 格可在吉首大学先锋网下载专区下载)申请结项。校团委将 组织人员对活动项目完成的质量进行审核、评估,项目评估 合格后予以结项和经费报账。
4.项目活动经费应做到科学预算、合理使用、杜绝浪费,并遵守学校财务管理有关制度。
附件:
1.吉首大学 2023 年校园文化特色项目立项表
2.吉首大学校园文化活动管理办法(2023 年修订版)
共青团吉首大学委员会
2023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