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吉首大学先锋网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首页 | 组织建设 | 思想引领 | 团务公开 | 社会实践 | 创新创业 | 校园文化 | 下载专区 
站内搜索:
· 校团〔2024〕3号关于开展“弘...
· 校团〔2024〕2号关于启动吉首...
· 校团〔2024〕1号关于组织开展...
· 校团〔2023〕35号关于评选吉...
· 校团〔2023〕34号关于做好202...
· 校团〔2023〕33 号关于举办吉...
· 校团〔2023〕32号关于转发《...
· 校团〔2023〕31号关于表彰吉...
· 校团〔2023〕30号关于做好202...
· 校团〔2023〕29号关于举办吉...

校团〔2023〕22号关于吉首大学2023年大学生校园文化特色项目立项的通知

2023年06月15日 19:51  点击:[]

各学院团委、学生会:

    根据校团委《关于申报共青团吉首大学委员会2023年 校园文化特色活动的通知》(校团﹝2023﹞5号)精神及要 求,各单位积极申报,共收到22份申报材料。经评审,决 定对10个项目予以立项(具体名单见附件1),并给予经费 支持。立项后相关工作要求如下:

    1.立项的项目均为全校性校园文化活动,活动对象为全 体在校学生,主办单位为共青团吉首大学委员会。

    2.项目立项后,各申报单位应在本通知下发后一周内完 善活动策划书并填写《吉首大学校园文化活动申报书》(表 格可在吉首大学先锋网下载专区下载),并按照立项通知和 《吉首大学校园文化活动管理办法( 2023 年修订版)》(见 附件2)的时间要求完成项目的实施及总结报告。校团委负 责项目实施的协调、指导、督促,对推进效果不佳的项目可 进行调整。

    3.相关单位应在活动项目开展的前一周上交校园文化 活动立项书,活动实施结束后 15 日内完成活动总结及相关 资料汇总,填报并提交《吉首大学校园文化活动结项书》(表 格可在吉首大学先锋网下载专区下载)申请结项。校团委将 组织人员对活动项目完成的质量进行审核、评估,项目评估 合格后予以结项和经费报账。

    4.项目活动经费应做到科学预算、合理使用、杜绝浪费,并遵守学校财务管理有关制度。


    附件:

    1.吉首大学 2023 年校园文化特色项目立项表

    2.吉首大学校园文化活动管理办法(2023 年修订版)


共青团吉首大学委员会

2023年6月13日


上一条:校团〔2023〕23号关于2023年“万名师生走进武陵山”大学生志愿者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学院团队立项的通知 下一条:校团〔2023〕21号关于开展2023年“万名师生走进武陵山”大学生志愿者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学院团队申报工作的预通知

关闭

版权所有:共青团吉首大学委员会

 管理员邮箱:jidatuanwei@163.com

电话:0743-8563619  邮编:416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