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首大学2021年度团费收缴、管理与使用情况公布
各院团委、研究生院分团委、教工团支部:
团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是共青团组织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团费的收缴与管理工作,根据学校党务及校务公开要求,增加团费开支使用的透明度,现就2021年度团费收缴、管理与使用情况公布如下:
一、收入情况
吉首校区:
1.2020年结转团费44413.41元;
2.2021年收缴吉首校区各单位上半年团费17767.60元;
3.2021年收缴吉首校区各单位下半年团费18111.60元;
4.收张家界学院交2019年团费2905.00元;
5.收张家界学院交2020年团费3265.00元。
张家界校区:
1. 2020年结转团费9179.18元;
2. 2021年收缴张家界校区各单位上半年团费6265.20
元;
3. 2021年收缴张家界校区各单位下半年团费6589.20
元。
二、支出情况
吉首校区:
2021年度共支出团费46741.59元。使用支出明细如下:
1.上缴团省委2019年团费11222元、2020年团费11900元,占开支总额的49.47%;
2.培训团员、团干部5280元,占开支总额的11.30%;
3.订阅或购买用于开展团员教育的报刊、资料和音像制品1828.1元,占开支总额的3.91%;
4.购买团章、团徽费用260元,占开支总额的0.56%;
5.支持基层团组织开展活动费用16251.49元,占开支总额的34.77%。
张家界校区:
2021年度共支出团费13203.00元。使用支出明细如下:
1.补助生活困难的团员3980元,占开支总额的30.14%;
2.支持基层团组织开展活动费用9223元,占开支总额的69.86%。
三、具体做法
一是团费标准规范。根据《共青团湖南省委关于印发共青团湖南省委关于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要求全体学生团员按0.2元/月/人的团费标准,教职工团员按照收入档次收缴团费。二是收缴过程规范。团员于每年6月、12月分别交纳上、下半年团费,各基层院团委、团支部对每个团员缴纳的团费情况进行了详细登记,并按时汇总上交。三是公示规范。校团委及时将各团组织上交的团费,按照规定上交学校财务处(校区交至校区财务办),并进行公示,保障团费收缴工作的顺利进行和收缴任务的圆满完成。四是团费管理规范。坚持统一管理、专人负责、专立账户。团费的开支和使用的范围明确,做到专款专用。各单位的团费支出必须经由院团委书记签字、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审核,校团委书记签字审批(张家界校区由团工作负责人签字)。校团委每年收缴团费后公布收缴情况,接收基层团组织和广大团员的监督。
四、存在的不足
因团员系统更新不及时,部分单位未能准确掌握实际团员人数,在收缴团费过程中出现了漏收情况,针对此情况,对个别单位提出整改要求,并对团费及时进行补收及公示。
附件:吉首大学2021年度团费收缴情况公示(含记账凭证)
共青团吉首大学委员会
2022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