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吉首大学先锋网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首页 | 组织建设 | 思想引领 | 团务公开 | 社会实践 | 创新创业 | 校园文化 | 下载专区 
站内搜索:
· 校团〔2024〕3号关于开展“弘...
· 校团〔2024〕2号关于启动吉首...
· 校团〔2024〕1号关于组织开展...
· 校团〔2023〕35号关于评选吉...
· 校团〔2023〕34号关于做好202...
· 校团〔2023〕33 号关于举办吉...
· 校团〔2023〕32号关于转发《...
· 校团〔2023〕31号关于表彰吉...
· 校团〔2023〕30号关于做好202...
· 校团〔2023〕29号关于举办吉...

校团(2021)29号关于评选吉首大学2021年度优秀志愿服务集体和优秀志愿者的通知

2021年11月22日 15:43 团委办公室 点击:[]

关于评选吉首大学2021年度优秀志愿服务

集体和优秀志愿者的通知


各学院团委、青年志愿者组织:

为进一步推进我校青年志愿服务工作,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激励更多的青年学生参与到志愿服务中来,校团委决定开展2021年度青年志愿服务评选表彰工作,现将有关评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奖项

本次评选活动设“优秀志愿服务集体”10个,“优秀志愿者”120名,统一表彰奖励。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志愿服务集体

1.遵守《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工作机制健全;

2.组织成员中共青团员占比达到95%以上;

3.积极响应团委号召,起到积极向上、模范带头的作用,参加公益活动次数多,时间长,效率高,质量好,具有良好的社会影响;在组织活动过程中,无安全事故及影响青协荣誉事件发生。

4.必须是成立一年以上(含一年)的青年志愿者单位,且在湖南志愿服务网络管理信息平台(http://www.hnvs.cn/)和志愿汇APP上完成注册;

5.根据20201月至202111月在志愿汇APP上的记录在册数据进行量化评选出前10位志愿者组织。参评指标为志愿组织的当年活跃人数(25分)、有效活动数(25分)、活动总时(25分)、活动人次(25分)。各个指标算分办法为:该项数据最高者得满分,用单个指标总分值除以得满分的数据计算出该指标下每个数值所对应的基准分,再用基准分与各组织相对应指标下数据相乘得出该类别得分,四个类别得分相加即为该组织志愿服务分数。总得分由本组织2020年得分*30%+2021年得分*70%构成。 (请在申请表后附上本组织志愿汇APP2020年、2021年相关数据截图)

(二)优秀志愿者

 1.遵守《吉首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深刻认识和自觉履行作为青年志愿者的责任和义务,具有奉献意识和责任意识,能在日常生活中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并将志愿服务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2.遵纪守法,无违反校纪校规行为。学习成绩良好,上一学年文化课考试无不及格科目;或不合格科目不超过一门且综合排名在班级前50%

3.工作积极热情,能主动参与学校服务、文明建设、助老助残等重点领域的志愿服务活动,并具备相关志愿服务活动经历。

4.政治面貌必须为共青团员或中共党员,必须是志愿汇APP在册的志愿者,年度个人志愿服务时长不少于20小时。

5.优秀志愿者评选根据20201月至202111月在志愿汇APP上的记录在册的志愿服务时长数据进行量化评选出前120位。志愿者服务总时长由2020年志愿服务时长*30%+2021年志愿服务时长*70%构成。(请在申请表后附上本组织志愿汇APP2020年、2021年相关数据截图)

6.各学院推荐人数限定:1000人以下的学院推荐人数不超过8个,10002000人的学院推荐人数不超过12人,2000人以上的学院推荐人数不超过15人,职能部门下设的志愿者组织,如场馆中心志愿者、图书馆志愿者人数推荐不超过10人。

三、评选程序

(一)优秀志愿服务集体评选程序:单位申报、校团委组织评审、公示、表彰;

(二)优秀志愿者评选程序:个人自主申报,学院推荐,校团委审核、公示、表彰。

四、评选要求

(一)各单位要积极响应号召,高度重视青年志愿者评优表彰工作,严格把握评选条件,精心部署,将评选工作落实到位;

(二)各青年志愿者组织认真整理优秀志愿服务集体和优秀志愿者候选人申请材料(组织申报材料需附在读志愿者名单及其政治面貌)1130日中午12点前上报至校团委60513办公室(张家界校区交到校区团工委办公室统一邮寄至吉首校区),电子档发送至jidatuanwei@163.com,联系人:饶琮琪13975156758

(三)若发现自主申报材料与实际情况不符,或违反相关法规,将取消评选资格,评选过程将公开、透明,随时接受外界监督。

附件:

1.吉首大学2021年度“优秀志愿服务集体”申请表

2.吉首大学2021年度“优秀志愿者”申请表


共青团吉首大学委员会

20211122



上一条:校团(2021)30号关于开展吉首校区2021年“情系寒冬·志愿同行”冬季物资发放活动的通知 下一条:校团(2021)28号关于表彰吉首大学2021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优秀个人的决定

关闭

版权所有:共青团吉首大学委员会

 管理员邮箱:jidatuanwei@163.com

电话:0743-8563619  邮编:416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