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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团(2020)16号吉首大学2019年度团费收缴、管理与使用情况公布

2020年10月27日 22:13 团委办公室 点击:[]

吉首大学2019年度团费收缴、管理与使用情况公布

 

各团总支、研究生院分团委、教工团支部

团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是共青团组织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团费的收缴与管理工作,根据学校党务及校务公开要求,增加团费开支使用的透明度,现就2019年度团费收缴、管理与使用情况公布如下:

一、收入情况

吉首校区:

1.2018年结转团费83673.58元;

2.2019年收缴团费38390.22,其中吉首校区各单位2019年全年团费33455.66元,吉首校区2018年下半年团费78元(补收),张家界学院2018年须上缴团省委团费2581.00元,张家界校区2018年须上缴团省委团费2275.56元

3.2019年末结余团费56444.76元。

张家界校区:

1.2018年结转团费28615.96元;

2.2019收缴团费12758.4元,其中张家界校区各团总支2019年全年团费12747.60元,民族预科教育学院、外国语学院2018下半年团费10.80(补交)

3.2019年末结余团费12456.78元。

二、支出情况

吉首校区:

2019年度共支出团费65619.04元。使用支出明细如下:

1.订阅团报团刊费用481.24元,占开支总额的0.73%;

2.购买团旗、团徽费用8745.00元,占开支总额的13.33%;

3.团员、团干培训费用1000.00元,占开支总额的1.52%;

4.支持基层团组织开展活动费用55392.80元,占开支总额的84.42%。

张家界校区:

2019年度共支出团费28917.58元。使用支出明细如下:

1.委托校本部上缴团省委2018年团费2275.56元,占开支总额的7.87%;

2.团员、团干培训费用3414.50元,占开支总额的11.80%,

3.支持基层团组织开展活动费用23227.52元,占开支总额的80.32%。

三、具体做法

一是团费标准规范。根据《共青团湖南省委关于印发共青团湖南省委关于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要求全体学生团员按0.2元/月/人的团费标准,教职工团员按照收入档次收缴团费二是收缴过程规范。团员于每年6月、12月分别交纳上、下半年团费,各基层团总支、团支部对每个团员缴纳的团费情况进行了详细登记,并按时汇总上交。三是公示规范。校团委及时将各团总支上交的团费,按照规定上交学校财务处(校区交至校区财务办),并进行公示。保障团费收缴工作的顺利进行和收缴任务的圆满完成。四是团费管理规范。坚持统一管理、专人负责、专立账户。团费的开支和使用的范围明确,做到专款专用。各单位的团费支出必须经由团总支书记签字、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审核,校团委书记签字审批(张家界校区由团工作负责人签字)。校团委每年收缴团费后公布收缴情况,接收基层团组织和广大团员的监督。

四、存在的不足

因团员系统更新不及时,部分单位未能准确掌握实际团员人数,在收缴团费过程中出现了漏收情况,针对此情况,对个别单位提出整改要求,并对团费及时进行补收及公示。

 

附件 吉首大学2019年度费收缴情况公示(含记账凭证)

 

 

    共青团吉首大学委员会

2020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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