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团州委《关于开展湘西州青年创业英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团总支、研究生院:
接共青团湘西自治州委员会通知,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鼓励和支持广大青年走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前列,弘扬艰苦奋斗、开拓进取的创新创业精神,引导更多青年投身创新创业实践。中共湘西自治州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共青团湘西自治州委员会将在全州开展“湘西州青年创业英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现将《关于开展湘西州青年创业英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详见附件)转发给各单位,并将我校有关遴选推荐的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推报人选:每个单位请根据《2020年湘西州青年创业英才支持计划实施方案》要求推荐符合申报条件的在校大学生或毕业生(毕业五年以内)在湘西自治州行政区域内创业的项目1-3个,没有符合条件的可以不报。
2.提交时间及要求:请严格按文件要求提供申报表及佐证材料,《湘西州青年英才支持计划资金项目申请表》需要盖章后提交,请将所有材料打包整理好后于9月25日(周五)中午12:00前发送至jidatuanwei@163.com邮箱,纸质材料交至总理楼60513团委办公室,联系人:张宝娣,联系电话15897439927。校团委将根据要求遴选上报。
附件:《关于开展湘西州青年创业英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预通知)》
共青团吉首大学委员会
2020年9月16日
中共湘西自治州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共青团湘西自治州委员会
关于开展湘西州青年创业英才支持计划
申报工作的通知(预通知)
各县市团委,湘西经开区团工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鼓励和支持广大青年走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前列,弘扬艰苦奋斗、开拓进取的创新创业精神,引导更多青年投身创新创业实践。现将《湘西州2020年青年创业英才支持计划资金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湘西自治州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
共青团湘西自治州委员会 |
2020年9月11日
2020年湘西州青年创业英才支持计划
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增强全州创业青年干事创业信心,根据《湘西自治州青年创业英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州人才办发〔2019〕9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机构
湘西州青年创业英才支持计划由州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共青团湘西自治州委员会共同组织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团州委,负责评选日常工作,具体工作由团州委青年发展部牵头实施。
二、扶持对象
本次扶持计划共四类种行业领域创业项目。在校大学生或普通高校毕业生(毕业五年以内)在湘西自治州行政区域内创业项目、互联网领域创业项目、民宿行业创业项目、涉农领域创业项目。
在校大学生或普通高校毕业生(毕业五年以内)在湘西自治州行政区域内创业项目:1.热爱创业且有创业实体的创业项目;2.创业项目完成企业注册,经营运行情况良好,申请者必须是该项目的法人代表或占股30%以上的股东(在校大学生创业项目申请时应提供3个月运营报告和相关佐证材料);3.注册公司或创业项目在高校创业园等平台内运行良好。
互联网领域创业项目:1.网络直播、网络线上带货、美丽湘西宣传等内容;2.有一定的粉丝基础,在网络直播领域有一定的影响力及流量带动;3.培训网络红人公司或企业。相关扶持政策具体参照湘西州网红助力脱贫发展行动系列活动之短视频、直播带货大赛方案执行。
民宿行业创业项目: 1. 符合民宿行业标准的从业者创业项目。本次扶持计划所指的民宿(含提供住宿的农家乐),是指利用城乡居民自有住宅、集体用房或其他配套用房,结合当地人文、自然景观、生态、环境资源及农林牧渔生产活动,为旅游者休闲度假、体验当地风俗文化提供住宿、餐饮等服务的处所;2.建筑物系合法建筑,符合有关房屋质量安全要求及消防安全;3.民宿的经营管理完善。
涉农领域创业项目:1.创业项目符合国家政策,有助于乡村振兴相关产业,科技创新含量高的项目优先扶持;2.传统或现代技术种养殖业、农林牧渔类、涉农电商等;3.产品或服务项目有较大的市场容量和较强的市场竞争力,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带动一定数量的群众及精准脱贫户就业。其中,从事茶叶种植、加工、销售、服务公司企业或合作社创业项目,需有茶叶种植基地及加工场地或厂房,创业年限不超过3年的初始创业项目且有相关行业认证。
三、资助方式及名额
1.资金支持。本次扶持资金共100万元,对支持人选给予专项资金资助10万元/人,分2年拨付,每次5万元。专项资金坚持专款专用原则,具体参照《关于印发<湘西自治州青年创业英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州人才办发〔2019〕9号) 执行。对违反财经纪律,弄虚作假,截留、挪用或挤占专项经费的个人或单位,取消入选资格,收缴支持资金,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2.扶持名额:各县市团委、湘西经开区团工委推荐上报项目不少于3个。经过评审、公示、审定后,最终在在校大学生或普通高校毕业生(毕业五年以内)在湘西自治州行政区域内创业项目、民宿行业创业项目、涉农领域创业项目确定8名扶持对象;互联网领域创业项目2个扶持名额。
四、申报要求
(一)基本要求
1.拥有中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政治立场坚定;
2.申请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或实际控制人,年龄18至45周岁(1975年1月1日之后出生,2002年9月1日之前出生),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的创业青年;
3.守法经营,依法纳税,信诺履约,信用状况良好,不得有欠缴税费、逃避债务等违法违规行为或不良记录。创业实体资质优良,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质量、安全事故;
4.创业项目所在地应在湘西自治州行政区域内,从事行业符合国家政策,同等条件下,有助于助推乡村振兴计划创业项目优先。
5.项目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或创业应具备的基本生产条件,所从事的创业项目已初具规模,具有一定经济与社会效益,并持续经营1年以上。
6. 2015年以来,成功申报过“湖南省大学生创业专项扶持资金”,“湘西州最美青年创客”,人社部门“310工程”、“双百”、“领军人物”,州级及州级以上青年创新创业大赛,并且一次性获得奖励或扶持资金5万元及以上的项目,不在此次评选扶持范围内。
(二)申报材料
1.项目情况简介(1000字以内,包括公司简介、项目名称、项目简介、团队核心成员情况、在市场同类产品或服务的优势和劣势分析说明、未来规划及发展趋势等内容并附创业场地照片);
2.项目计划书(含主营业务介绍、财务情况、项目预算、团队及雇工情况、发展规划、市场前景调研及风险分析等);
3.个人身份证、银行公账开户行复印件;
4.个人信用报告、企业信用报告;
5.工商、税务部门注册登记证件复印件;
6.开始创业以来基本财务资料(提供近一年基本财务情况表);
7.所从事行业的其他所需审批文件、相关证书的复印件;
8.带动就业情况资料(受聘人员聘用合同、身份证复印件、工资单据、联系方式等)。
五、申报程序
湘西州青年创业英才支持计划严格按照个人申报、资格审查、现场考察、专家评审、社会公示等程序研究审定。
1.申报(2020年9月13日—9月30日)。符合申报条件的创业青年个人申请或单位推荐,提交相关资料后由各县市团委、湘西经开区团工委初步审核后上报。
2.审查(2020年10月9日—10月10日)。组织评审团队对符合条件的申报人进行初步评审,确定推荐人选资格。
3.现场考察(2020年10月12日—2019年10月16日)。对已通过资料审核的青年创业项目进行实地考察和评审,核实有关情况,形成考察建议及拟定支持人选名单。
4.专家评审(2020年10月19日—10月30日)。组委会办公室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支持人选候选人。
5.公示(2020年11月2日—11月6日)。对拟定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提交正式会议审定。
6.审定(2020年 11月 9日—11月13日)。组委会研究审议后,报州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确定支持人选名单。
7.资金拨付(2020年11月16日—11月30日)。人员名单确定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拨付第一期资金。扶持资金绩效评价合格后,拨付第二批资金。
附件:湘西州青年创业英才支持计划项目申请书
附件1:
湘西州青年创业英才支持计划项目申请书
企业名称: (盖章)
联系地址: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湘西州青年英才支持计划资金项目申请表
申请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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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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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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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寸照片) |
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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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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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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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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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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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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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类型 |
□在校大学生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创业 □民宿行业 □涉农领域 |
创业类型 |
□农林牧渔类 □批发零售类 □住宿餐饮、食品加工类 □租赁、商务、维修和其他服务业类 □水利、环境、能源研究和技术服务类 □信息技术、IT软件类 □文化、体育、艺术类 □教育、培训类 □建筑、工程和装潢类 □其他(请注明: )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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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注册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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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登记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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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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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注册登记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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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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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场所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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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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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登记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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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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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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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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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其他类型资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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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
1.项目计划书(含主营业务介绍、财务情况、项目预算、团队及雇工情况、发展规划、市场前景调研及风险分析等); 2.项目情况简介(1000字以内,须包括公司简介、项目名称、项目简介、团队核心成员情况、项目发函情况、未来规划及发展趋势等内容); 3.个人身份证、毕业证复印件(签名);个人信用报告、企业信用报告 4.工商、税务部门注册登记证件复印件; 5.开始创业以来基本财务资料(提供近一年基本财务情况表); 6.所从事行业的其他所需审批文件的复印件; 7.带动就业情况资料(受聘人员聘用合同、身份证复印件、工资单据、联系方式等)。 备注:后期所提供的开户行不能是个人;以上材料除电子版及纸质版外(纸质版请加盖公章)还要提供PDF格式扫描件。 |
申请人声明 |
本人(单位)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均真实可靠,如有不实,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申请人(单位)签章: 申请日期: |
所在大学生创业园区(街道、主管单位)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所在地工商管理部门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所在县市团委或高校团委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团州委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州委人才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