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总支、学生分会:
为进一步推进文化育人,丰富校园文化生活,鼓励大学生通过音乐和歌声张扬青春的梦想、展示青春的风采,根据《关于组织开展湖南省第二届高校校园好声音大赛的通知》(湘教工委通[2015]6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决定举办吉首大学2015年“青春放歌”校园好声音比赛。比赛具体要求如下:
一、活动主题
青春放歌,与梦同行
二、活动形式和曲目要求
1、比赛形式:个人或组合(2-5人)均可参赛,初赛阶段参赛选手清唱自选曲目一首,时间不超过1分钟;决赛阶段选手自选两首完整曲目,由评委在决赛现场选择一首进行比赛,服装自备。
2、曲目要求:曲目形式不限、唱法不限,主题应积极向上、健康阳光。鼓励对曲目进行创新改编或创新演绎,鼓励原创曲目,鼓励曲目包含校歌校训元素,评审将酌情对原创曲目予以加分。
三、活动对象
吉首大学全日制学生
四、比赛安排
此项活动分校区(吉首校区、张家界校区)进行,张家界校区的比赛相关事项由张家界校区团工委自行安排。
吉首校区比赛安排如下:
(一)时间和地点安排
1、11月6日前为宣传发动、组织报名阶段;
2、11月7日上午9:00,在立言食堂五楼团委青年沙龙室进行初赛;
3、11月14日下午2:30,在砂子坳校区启明广场LED屏下进行决赛。
(二)报名方式
参赛选手可通过三种方式报名参加比赛:
1、网络报名:编辑“年级专业+姓名+性别+演唱歌曲+联系电话”信息发送至吉首大学学生艺术团微信平台或加入QQ群512771994进行网上报名。
2、学院报名:各学院学生分会将本院参加比赛的选手信息汇总,并于11月6日将报名表(见附件)发至艺术团邮箱jdyst1314@163.com,纸质材料加盖公章交至团委503办公室。联系人:朱欢,联系电话:13974319943。
3、现场报名:活动当日可进行现场报名。
(三)奖励办法:
通过决赛评选出10名校园好声音,进行精神和物质奖励,并进行现场颁奖。
五、相关要求
各团总支、学生分会要高度重视,积极发动学生踊跃参赛,有效组织开展院内宣传和推介工作,密切配合,共同办好本次比赛。
附件:吉首大学2015年“青春放歌”校园好声音比赛报名表
共青团吉首大学委员会
二O一五年十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