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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团发〔2015〕33号关于开展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示范团支部”创建和“十佳团支书”寻访活动的通知

2015年11月17日 16:57 共青团吉首大学委员会 点击:[]

各团总支、研究生分团委:

为贯彻落实《关于在大中学生中深入开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活动的通知》(中青联发[2014]23号)精神,同时推动实施学校团支部“活力提升”工程,选树一批可亲可敬可学的团支部和团支书典型,示范引领广大青年学生进一步学习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勤学、修德、明辨、笃实”的“八字真经”,根据共青团中央《关于在全国高校开展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示范团支部”创建和“百佳团支书”寻访活动的通知》精神及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5年10月15日至30日

二、活动范围

学生团支部(总支),包括班级、社团、活动项目、宿舍等各类学生团支部。

遴选20个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示范团支部”、10名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十佳团支书”。并从中择优推报至团省委学校部参与全省、全国高校“示范团支部”和“百佳团支书”遴选。

三、遴选条件

1、示范团支部:

1)认真学习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要求,在勤学、修德、明辨、笃实的某一方面或几个方面工作成绩较为突出。

2)组织设置、基础团务、工作制度等方面较为规范和健全,团支部成员工作能力较强、团结一致,在团员学生中有较高认同度。

3)积极参与和开展创新创业创优、三下乡社会实践、三走活动、青年网络文明志愿行动等高校共青团重点工作和活动,在提升基层团组织活力方面有积极探索和实际成效。

2佳团支书:

示范团支部的团支书中进一步遴选产生。

1)理想信念坚定,拥护党的领导,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品格优良,作风过硬,学习成绩较为优秀,能够发挥榜样带头作用。

3)热爱团的岗位,所在支部工作开展规范,富有开拓创新精神,取得较为突出成绩。

4)密切联系同学,竭诚服务同学,在团员学生中具有较高的影响力、号召力。

四、活动安排

1、申报阶段:

各团总支对活动进行广泛宣传发动、组织申报、资格审查和遴选,组织基层团支部通过各类媒体特别是新媒体平台对支部活动和工作成果进行展示、传播。各团总支可推荐1-2个团支部、1名团支书参加校级评选。推荐情况需在学院内部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校团委。

2、投票阶段

校团委在审核各团总支的推荐材料后,将通过先锋网、吉大先锋微信平台对优秀团支部、优秀团支书的事迹进行展示和网络投票,网络投票占最后总成绩的30%。

3、评比公示阶段:

校团委将邀请专家评委推荐的团支部和团支书中评选出20个“示范团支部”和10名“十佳团支书”经向全校公示无异议后,择优推荐参加全省、全国的评比。

4、总结表彰阶段

“示范团支部”和“十佳团支书”列入学校五四表彰范围,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五、有关要求

  1、各团总支要对此活动充分重视、认真组织、广泛宣传,充分发动各类学生团支部开展创建活动,广泛宣传创建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要注重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遴选原则,组织开展好本系遴选各个环节的工作。

2、请各团总支于2015年10月23日前将“示范团支部”候选集体申报表和“十佳团支书”候选个人申报表(见附件1、附件2)、彩色照片(团支部集体照、团支书个人照一张(jpg格式)100字左右事迹材料统一发送至jidatuanwei@163.com纸质材料报送至校团委505办公室。    

3、组织各团支部积极开展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示范团支部”创建和“佳团支书”寻访活动,并参加校团委腾讯微博组织的 #“示范团支部”创建和“佳团支书”寻访# 线上展示,@共青团吉首大学委员会@团中央学校部@湖南团省委学校部。

附件1:示范团支部”候选集体申报表

附件2:“佳团支书”候选个人申报表

                           共青团吉首大学委员会

                            2015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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