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吉首大学先锋网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首页 | 组织建设 | 思想引领 | 团务公开 | 社会实践 | 创新创业 | 校园文化 | 下载专区 
站内搜索:
· 校团〔2024〕3号关于开展“弘...
· 校团〔2024〕2号关于启动吉首...
· 校团〔2024〕1号关于组织开展...
· 校团〔2023〕35号关于评选吉...
· 校团〔2023〕34号关于做好202...
· 校团〔2023〕33 号关于举办吉...
· 校团〔2023〕32号关于转发《...
· 校团〔2023〕31号关于表彰吉...
· 校团〔2023〕30号关于做好202...
· 校团〔2023〕29号关于举办吉...

校团发[2013]5号共青团吉首大学委员会关于开展团内“五四”评优表彰及相关工作的通知

2013年04月15日 17:16  点击:[]

共青团吉首大学委员会关于开展团内“五四”评优表彰及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团总支: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团组织建设,推进团建创新,激励广大团员青年,调动基层团组织在共青团工作中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加强基层团组织的经验交流和相互学习,有效推动我校共青团各项工作的开展,经研究,决定开展2012年度团内评优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红旗团总支的申报条件及材料报送要求:
   红旗团总支的评选以《吉首大学红旗团总支考评方案》为参考。
   申报单位需认真填写《红旗团总支申报表》,并撰写不超过3000字的申报材料。申报材料要体现工作特色,主要反映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主题活动等方面的主要措施和成效。申报表(一式两份)和申报材料均附电子版本,于4月25日前将相关材料上交校团委505室(张家界校区交到团工委向志文老师处),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二、先进团支部、优秀团干、优秀团员的申报条件及材料报送要求:
   先进团支部、优秀团干、优秀团员的评选条件和办法依次按《团支部工作考评细则》、《优秀团干、优秀团员评选条件》执行。
   各团总支认真整理先进团支部和优秀团干、优秀团员侯选人的事迹材料(2000字以内),于4月25日前将相关《申报表》(一式两份)和事迹材料上报到校团委505室(张家界校区交到团工委向志文老师处)。
   三、优秀社团及优秀社团干部的申报条件及材料报送要求:
   优秀社团评选范围为在团委注册的校级学生社团,优秀社团干部评选范围为在团委注册的校级学生社团的干部;评选条件按《优秀社团及社团干部评选方案》执行。
   校学生社团联合会认真整理优秀社团和优秀社团干部的事迹材料(2000字以内),于4月25日前将相关《申报表》(一式两份)和事迹材料上报校团委(张家界校区交到团工委向志文老师)。
   四、关于评优表彰的几点工作要求
   1、各团总支要高度重视评选工作,精心布置,严格把关,公平公正,通过申报评选,形成正确导向,激励和调动各团组织和广大团员、团干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2、各团总支要及时做好团员系统信息更新工作,以2013年3月31日的数据为最终数据,此项工作请在4月25日前完成。
   3、请各团总支在2013年4月28日前完成本年度上半年团员团费的收缴工作。
   注:评优申报表格请登录先锋网http://xianf.jsu.edu.cn下载。
   五、“五四”评优表彰名额分配表(见附件)

上一条:校团联发[2013]2号关于举办吉首大学首届社团文化节的通知 下一条:校团发[2013]4号关于表彰2013年寒假社会实践活动先进个人的决定

关闭

版权所有:共青团吉首大学委员会

 管理员邮箱:jidatuanwei@163.com

电话:0743-8563619  邮编:416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