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研究生团委:
团费收缴是团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共青团组织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衡量团组织管理状况的重要标志。共青团基层组织数据采集系统是全面掌握共青团组织和团员队伍的重要手段。为确保我校2024年下半年共青团基层组织数据准确,推动团费收缴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共青团基层组织数据采集系统信息更新
1.各单位依据实际在籍团员数据更新共青团基层组织数据采集系统,于2024年11月20日前将更新的cyl文件,《共青团基层组织数据变更及原因反馈表》(附件1)Word版、盖公章的PDF版发送至校团委邮箱jidatuanwei@163.com。
2.系统中不保留超龄团员(年满28周岁,以身份证日期为准)、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
注意:请在校团委审核反馈团员数据后再上缴团费,以免出现团费上缴金额出错等问题。
二、团费收缴工作
1.对象与标准。各学院团委按照最新共青团基层组织数据,收缴共青团员2024年7—12月份团费,学生团员团费收缴标准为0.2元/月/人,教工团员收缴标准为每月收入数乘以2‰后按去尾法取整(即直接去掉小数点后的数值。如:工资收入为5000元—5499元者,交纳10元)。最高交纳20元。
2.缴纳程序。各单位收齐团费后转入指定账户,并短信告知联系人,领取收据;各学院于11月27日前将《吉首大学2024年下半年团费收缴登记表》(附件2)Word版、盖公章PDF版发送至校团委邮箱。
3.缴纳形式。团费请转至校团委组织部李田田同学账户:
银行卡号:6212261915005315716,联系电话:18973318009。
注意:账号为中国工商银行,校团委汇总后统一公示并上交学校财务处。
三、工作要求
团员向团组织交纳团费,各级团组织按规定向上级团组织缴纳团费,是一项重要的组织制度,也是从严治团的具体要求。各级团组织要高度重视,引导广大团员及基层团组织进一步提高对团费收缴工作的认识,强化团员意识,增强组织观念,激发团员缴纳和团组织做好团费收缴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
附件:1.吉首大学共青团基层组织数据变更及原因反馈表
2.吉首大学2024年下半年团费收缴登记表
共青团吉首大学委员会
2024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