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吉首大学第四届“孝心大学生”评选活动的通知》(校团[2019]15号文件)有关要求,经学生自主申报、团总支审核推荐和学校组织书面评审,刘鑫等12名同学进入到本次活动的网络推介阶段(具体名单附后)。现对其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3天(4月 16日-4月 19日),若对以下名单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到校团委60513 办公室反馈(电话0743-8563619)。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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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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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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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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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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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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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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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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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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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17级法学二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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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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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子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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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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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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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16级法学二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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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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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紫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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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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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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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环学院17级药学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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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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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雪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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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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侗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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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学院16级工商管理一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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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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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丽杰乃提·图尔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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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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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吾尔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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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与统计学院16级金融工程二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