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首大学第四届“孝心大学生”书面评审环节评选结果公示

   根据《关于开展吉首大学第四届“孝心大学生”评选活动的通知》(校团[2019]15号文件)有关要求,经学生自主申报、团总支审核推荐和学校组织书面评审,刘鑫等12名同学进入到本次活动的网络推介阶段(具体名单附后)。现对其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3天(4月 16日-4月 19日),若对以名单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到校团委60513 办公室反馈(电话0743-8563619)。

序号

姓名

性别

民族

学院、班级

1

刘鑫

汉族

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17级法学二班

2

唐子媛

土家族

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16级法学二班

3

王紫姣

汉族

资环学院17级药学班

4

蒋雪萍

侗族

商学院16级工商管理一班

5

古丽杰乃提·图尔贡

维吾尔族

数学与统计学院16级金融工程二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