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组织局群团处,全国铁道团委,全国民航团委,中直机关团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团工委,中央金融团工委,中央企业团工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团委: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发展团员工作细则》已经共青团中央常委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1.入团仪式规定
2.入团志愿书
共青团中央
2016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