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校团联〔2024〕5号《关于开展吉首大学第八届“芙蓉学子·榜样力量”优秀大学生、第九届“孝心大学生”、第十届“校园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有关要求和计分办法,经校级初评、班级投票、终审评委投票,按总分从高到低排名,拟评定以下个人为第八届“芙蓉学子·榜样力量”优秀大学生获得者,现将情况公示如下。
如有异议,请于2024年11月19日前向组委会反映,联系人朱姗姗,联系电话:15580456663。
吉首大学“芙蓉学子·榜样力量”优秀大学生评审组委会
2024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