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充分激发全社会创业创新创造活力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省委十二届七次、八次全会精神,落实吉首大学新时代创新创业教育行动计划,进一步挖掘和宣传我校大学生创业典型,激发大学生创新创业热情,营造支持大学生创业的良好氛围,经研究,决定开展2025年度湖南省大学生创业典型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的留湘来湘创业大学生;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优良,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3.自主创办或领办企业,企业注册地、生产经营主要范围在湖南,担任董事长或总经理职务,并拥有企业30%或以上股份,为企业的创新发展作出较大贡献;
4.大学生创业者所创办的创业实体应存续3年以上,经营管理正常,在行业内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在校大学生和毕业3年之内的,可适当放宽条件,原则上存续时间不得低于1年);
5.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违纪违法记录、不良信用记录、重大负面舆情等;
6.对湖南经济发展、科技创新、劳动就业等方面作出重要贡献,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投身公益事业。
二、申报数量
各学院需推荐不少于2个创业典型,鼓励多渠道发掘优秀创业项目和个人。
三、申报方式
采取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组织推荐与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
(一)组织推荐
各学院团委负责组织本学院符合条件的创业者申报,填写相关材料并审核盖章后,报送至校团委。
(二)个人自荐
符合条件的创业者可自行下载申报材料,填写后通过学院团委报送至校团委。
四、申报材料
(一)基本材料
1.2025年度湖南省大学生创业典型申报表(附件1),需经学院团委、所在单位党组织(或企业行政公章)审核盖章。
2.个人事迹材料(1500字以内,格式参考附件2)。
3.2025年度湖南省大学生创业典型申报人选信息汇总表(附件3),由各学院汇总填写并盖章。
(二)证明材料
1.企业近两年财务报告、税务报告或完税证明、审计报告(需相关部门出具并盖章)。
2.最新个人信用报告、企业信用报告(当地人民银行提供的明细版)。
3.营业执照、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户口本复印件,自主知识产权证明等相关材料。
4.公安部门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三)其他材料
企业产品或服务的市场优势分析、研发情况说明(500字以内),以及在市场监管部门备案的最新公司章程、内资企业登记基本情况表(市场监管部门出具并盖章)。
五、时间安排
(一)学院推荐
各学院需于5月7日前完成初审,将加盖公章的纸质材料报送至校团委106学生会办公室,联系人何洁,15364469737,加盖公章的电子版报送至校团委公共邮箱jidatuanwei@163.com。
(二)校级审核
校团委联合招生就业处、党委宣传部、校友会等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定推荐名单,拟推荐的名单再进行线上申报。
六、工作要求
(一)严审资质,恪守原则。各学院须严格资格审查,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各层级推荐单位和工作人员严禁徇私舞弊、以权谋私,禁止与申报人员或利害关系人私下接触,不得收受财物;申报人员严禁弄虚作假、拉关系、说情打招呼,杜绝不正当干预行为。
(二)广宣动员,营造氛围。各学院团委需充分利用媒体平台,广泛宣传创业典型选树工作,扩大活动影响力。选树结果公布后,持续加大典型宣传力度,着力营造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浓厚氛围。
(三)严守纪律,保密尽责。严格执行保密规定,严禁以复印、拍照等方式留存评审材料,不得对外传播相关信息。对申报及推荐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落实责任,协同推进。各学院须明确分工、密切配合,按时完成申报工作,同步开展院级创业典型选树,严把质量关,确保推荐对象符合条件、事迹突出。
附件:1.2025年度湖南省大学生创业典型申报表
2.个人事迹材料样例
3.2025年度湖南省大学生创业典型申报材料清单
4.2025年度湖南省大学生创业典型申报人选信息汇总表
5.线上申报操作手册
共青团吉首大学委员会
中共吉首大学委员会宣传部
吉首大学招生就业处
吉首大学校友会
202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