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总支:
团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是共青团织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团费的收缴与管理工作,根据学校党务及校务公开要求,增加团费开支使用的透明度,现就2018年度团费收缴、管理与使用情况公布如下:
一、收入情况
吉首校区:
1.2017年结转团费105758.32元;
2.2018年收缴团费32419.50元;
3.2018年末结余团费83751.58元。
张家界校区:
1.2017年结转团费20374.80元;
2.2018年收缴团费12631.20元;
3.2018年末结余团费28715.96元。
二、支出情况
吉首校区:
2018年度共支出团费54426.24元。使用支出明细如下:
1.上缴团省委团费9526.56元,占开支总额的17.50%;
2.订阅团报团刊费用18697.68元,占开支总额的34.35%;
3.团员、团干培训费用2088.00元,占开支总额的3.84%;
4.支持基层团组织开展活动费用24114元,占开支总额的44.30%。
张家界校区:
2018年度共支出团费4290.04元。使用支出明细如下:
1.上缴团省委团费3223.04元,占开支总额的75.13%;
2.支持基层团组织开展活动费用1067.00元,占开支总额的24.87%。
三、具体做法
一是团费标准规范。根据《共青团湖南省委关于印发共青团湖南省委关于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要求全体学生团员按0.2元/月/人的团费标准。二是收缴过程规范。团员于每年6月、12月分别交纳上、下半年团费,各基层团总支、团支部对每个团员缴纳的团费情况进行了详细登记,并按时汇总上交。三是公示规范。校团委及时将各团总支上交的团费,按照规定上交学校财务处(校区交至校区财务办),并进行公示。保障团费收缴工作的顺利进行和收缴任务的圆满完成。四是团费管理规范。坚持统一管理、专人负责、专立账户。团费的开支和使用的范围明确,做到专款专用。各单位的团费支出必须经由团总支书记签字、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审核,校团委书记签字审批(张家界校区由团工作负责人签字)。校团委每年收缴团费后公布收缴情况,接收基层团组织和广大团员的监督。
四、存在的不足
由于团组织改革,将研究生团员管理纳入相应学院,存在沟通不到位和团费收缴不及时等问题。各团总支应进一步加强对团费的合理使用,按照团费管理制度和学校财务制度合理支出、及时规范报账。
附件:吉首大学2018年度团费收缴情况公布
共青团吉首大学委员会
2019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