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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团(2019)15号关于开展吉首大学第四届“孝心大学生”评选活动的通知

2019年03月28日 14:59 共青团吉首大学委员会 点击:[]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团的十八大会议精神,全面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和孝道文化,弘扬社会主义道德观和价值观,培育有社会公德、个人品德的好青年,吉首大学水木子孝道教育基金资助学校开展吉首大学第四届“孝心大学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机构

“吉首大学孝心大学生”评选活动设立评审委员会,成员由党办、党委宣传部、校团委、素质教育中心、学生工作部、校友会、关工委等部门负责人及基金会负责人担任,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校团委。

二、评选类别及奖励

“吉首大学孝心大学生”评选活动旨在寻访在仁爱孝道、诚信友善、爱国奉献等方面有突出的事迹或成就,能够起到可亲、可敬、可信、可学榜样作用的大学生。每年评选10-20名,授予荣誉证书和3000元奖金。

三、评选条件

我校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学生,且连续学习一学年以上,符合下列基本条件并具备具体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思想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立场及科学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政治面貌必须是共青团员或中共党员。

2.遵纪守法,从未受过任何处分、处罚,团结同学,尊敬师长,关心集体,热爱劳动,德才兼备,品学兼优,身心健康,在同学中有很大影响,享有较高威信。

3.努力学习,刻苦钻研,必修课程成绩均合格。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达到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特殊情况除外)。

(二)具体条件

具有孝老爱亲优良品质。在家境困难或家庭出现重大变故情况下,能够通过自身努力帮助父母承担起家庭责任、照顾家庭成员、营造和谐家庭关系;家庭成员有不良嗜好或行为时,能进行劝导和阻止,使其回归正常生活;弘扬中华民族敬老的传统孝心,为孤寡老人长期提供生活和精神上的帮助,使老人晚年生活感到宽慰;有其他孝顺父母、照顾老人、关爱亲人等方面突出事迹的。

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助人为乐精神。注重集体利益,具有团队合作精神;积极参加公益和志愿服务活动;在同学或他人困难时,能主动热情地给予帮助和照顾或见义勇为者。

具有诚实守信优良品质。待人处事真诚、言行一致;讲信用、守承诺,忠实于自己承担的义务;学习态度端正,无弄虚作假、抄袭舞弊行为。

四、评选流程

(一)宣传发动阶段(329日——47日)

各分团委、学院团总支在青年学生中进行广泛宣传、积极寻访孝心大学生。

(二)报名推荐阶段(48日——412日)

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填写报名表(见附件)及手写个人内心感悟,交由学院团总支审核、公示;

推荐名额分配:500人以下的学院推荐1人,500人(含)以上1000人以下的推荐2人,1000人(含)以上的学院推荐3人。

各分团委或学院团总支将推荐评选的学生材料(汇总表、报名表、个人内心感悟、个人事迹、相关证明材料)于412日上午1200前交到团委60513办公室,电子稿发送到jidatuanwei@163.com

(三)评选阶段(413日——430日)

1.书面评选阶段(413日至18日)

组委会根据公平、公正、客观的原则,严格参照评比条件,结合候选人提供的申请材料(个人先进事迹、获奖情况等方面)综合评分,通过初评的选手进入下一阶段的网络评选。

2.网络推介阶段(419日至25日)

在吉大先锋微信平台设立“寻访吉首大学孝心大学生”专栏,对推荐参评的学生事迹进行网上推介,并组织网上投票,票数超过800的选手可进入学校评审阶段。

3.学校评审阶段(426日至30日)

进入此阶段的参评学生提供5分钟的视频,在终选现场播放。视频可以微电影、纪录片、专题片等形式进行展示,应涵盖个人主要事迹,形式新颖,风格独特,有一定的视觉冲击,具有相应的内涵和表现力。视频采用4:3比例拍摄,画面要求清晰连贯。评审委员会根据参评学生提交的个人申报材料、事迹视频及事迹推介等进行综合评定,选出“吉首大学孝心大学生”候选人。

4.审查公示(55日至59日)

基金负责人对拟评选的孝心大学生的事迹真实性进行审核调查,无异议后便在学校范围内进行公示。经审核、公示均无异议者便可当选“吉首大学孝心大学生”。

(四)表彰宣传阶段

1.5月,举行“吉首大学孝心大学生”颁奖典礼,典礼将融合人物访谈、宣读颁奖词、颁奖表彰等形式,全方位展示获奖学生的先进事迹。

2.利用校内宣传栏和各类展板、校内外网络媒体等对评选出的“孝心大学生”及其优秀事迹进行宣传。

3.将“吉首大学孝心大学生”先进事迹汇编成册并进行相关宣传,引导广大同学积极开展向“吉首大学孝心大学生”学习活动,营造学先进、赶先进、当先进的良好氛围。

4.10月,组建“榜样面对面”先进事迹巡讲团,在新生入校后开展先进事迹巡讲报告活动,宣传校园先进人物的典型事迹,弘扬青春正能量。

五、评选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团总支、分团委要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认真部署落实,要善于主动挖掘典型,以这次评选活动为契机,加强对先进典型的宣传,为广大学生树立榜样,营造学先进、赶先进、当先进的良好氛围,激励学生的健康成长成才。

(二)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各团总支、分团委要认真组织好本学院的推荐工作,保证质量,保证时间。在推荐申报过程中,要增强透明度,严禁弄虚作假,保证评选工作的公平、公正和公开,切实把最优秀的候选人推荐上来,真正选出同学们信服,经得起公众舆论评价,具有典型意义的学生。对经核实确有异议的候选人,团委将取消其参评资格。

(三)加强宣传,扩大影响。各团总支、分团委要充分利用网站、微博、展板、橱窗、海报等载体广泛宣传先进典型的优秀事迹。要把评选推荐“孝心大学生”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结合起来,充分发挥优秀学生典型在学生全面健康成长中的引领示范作用。

附件:

1.吉首大学“孝心大学生”评选活动报名表

2.吉首大学第四届“孝心大学生”评选活动学院汇总表

共青团吉首大学委员会

2019328


附件1

吉首大学“孝心大学生”评选活动报名表

二寸照片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手机号码

所在寝室

E-mail

学院、班级

家庭住址

家庭联系人

联系人手机号码

个人基本

情况

主要孝行

2000字内可另附页)

团总支

推荐意见

团总支盖章

评审组

注:个人基本情况主要阐述学生在孝行事迹


附件2

吉首大学第四届“孝心大学生”评选活动学院汇总表

学院:__________(公章)领导签字:__________

序号

学院

姓名

年级专业

联系电话

个人典型事迹

注:个人典型事迹控制在150字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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